增值税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价外费用,这些要点你必须知道
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代收的价外收费等费用,税法规定是需要纳税的。[阅读全文]
2024-06-12
企业税务处理时,应根据房地产公司和业主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判断,如果住房销售合同里包含初装费的,按照房款一并计算税款;如果初装费为单独计算收取的,房地产公司按照建筑安装服务缴税。如果房地产企业向用户收取时不存在价差,则可以考虑按照委托代收业务处理,由燃气公司直接向业主开票,规避增值税风险。[阅读全文]
2024-06-11
近期我们在企业服务时发现,很多房地产企业在部分费用的收取上存在纠结,收与不收,存在两难。房地产企业常见的代收费用中,不属于价外费用的有:对于代收费用如果房地产企业中间不留存差额,则不多缴纳土地增值税。[阅读全文]
2024-06-10
最近,一些纳税人向笔者咨询:以房产投资联合经营并承担经营风险时,相关企业应如何准确地申报纳税呢?在申报纳税过程中,A公司认为,其房产出租给了B公司,就房产税而言,应按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申报缴纳;就增值税而言,B公司转租后已申报纳税,其不应就出租收入再申报缴纳增值税。[阅读全文]
2024-04-29
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约定提供土地使用权的当事人不承担经营风险,只收取固定利益的,应当认定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依照该规定,上述协议的实质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依据上述最高院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恒联协议名为合作开发合同、实为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阅读全文]
2023-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