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介绍,为了孩子升学考虑,全家很早就开始物色房子。“最初选房时就和中介表明用于孩子升学,务必确保入学名额不被占用。”2023年6月,在中介推荐下,最终花480万元购买了一套闵行区平南二村的房子。闵行区这个学校的对口招生政策是,“每户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次同校对口入学机会”。因此,王女士在买房时,特意询问房东“五年一户”的使用情况。“当时他说自己孩子读初一,而我的孩子刚好是二年级,入学名额刚好不受影响。”王女士回忆,不论是看房、签约,直到在办房屋过户手续时,中介也是和房东再三确认,学位名额未被占用。\n \n今年王女士的孩子即将面临升学,她意外发现这套房子用不了学位名额。“按当初说法,房东的孩子暑假后该读高一,但实际上才升初三。”也就是说,王女士家的孩子入学直接受到了影响!她随即找上家理论,对方轻描淡写来一句,“你记错了”。\n \n《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梅颖达律师指出,实践中,房屋中介通常还需承担如实报告与订立合同相关的重要事实、协助办理手续、提供必要咨询与建议等义务。在此次交易中,教育升学名额(学位)问题显然是影响房屋买卖合同订立的关键事实,中介有义务对此进行充分了解并提示购房者。\n \n#学区房 #上海学区房 #闵行学区房 #五年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