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昭通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昭市“十四五”规划办〔2020〕1号)的工作安排,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编制了《昭通市“十四五”住房和房地产发展规划》。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17号)要求,应对该规划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评估。现就该规划主要内容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内容予以公示,欢迎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公示期间以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规划简介
本规划是昭通市贯彻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制、一城一策调控方针和稳妥实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方案的重要抓手,是引导全市各部门制定相关政策、配置关联资源和加强协同工作的基本依据,主要任务是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规划现状水平年为2020年,规划水平年为2025年房地产公司的发展规划,远期水平年为2035年。
(一)规划任务
1.完善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具体包括:(1)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2)加强市场主体监管;(3)健全多部门联合和信息化的市场监管机制;(4)健全住房价格目标管理;(5)防范房地产市场金融风险;(6)促进和规范二手房交易;(7)进一步有效整治烂尾楼问题;(8)多渠道加快商业房地产去库存;(9)优化房地产企业营商环境。
2.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具体包括:(1)租购并举满足新市民多样化住房需求;(2)创新住房支持吸引人才安居;(3)加大对合理自住型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4)支持特色化专业化养老住房建设。
3.积极培育租赁市场。具体包括:(1)构建多层次租赁住房供给体系;(2)积极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3)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运营监管和业务引导;(4)提升租赁住房品质;(5)完善租赁市场体制机制;(6)逐步使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4.优化住房保障体系。具体包括:(1)完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2)积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3)面向新市民合理有序扩大住房保障范围;(4)因地制宜优化住房保障方式;(5)加强公租房管理与服务;(6)按需推进棚户区改造;(7)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机制。
5.健全住房公积金制度。具体包括:(1)完善缴存机制;(2)优化资金使用政策;(3)完善公积金管理运行机制;(4)加强住房公积金风险管理。
6.提高新建住房品质。具体包括:(1)优化住区规划与设计;(2)加强滨水地区的开发管控;(3)提高新建住房建造品质;(4)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7.推动既有住区改造。具体包括:(1)全面评估并建立老旧小区改造数据库;(2)明确老旧小区改造目标与任务;(3)建立完善政府、居民、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合理分担的融资机制;(4)统筹推进老城住宅和周边环境的综合整治;(5)实施差异化的城中村改造;(6)深入开展美丽乡村建设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
8.提升社区服务水平与治理能力。具体包括:(1)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2)加强社区全龄化服务支持;(3)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长效机制。
9.推动房地产建设与管理转型发展。具体包括:(1)培育产业转型新动力;(2)发展智能建造新产业;(3)推动绿色建造新模式;(4)创新数字管理新机制。
(二)规划目标
以深化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推动住房的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促进住房与房地产发展扩容提质和结构调整,与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全面适应,与城市发展阶段和国民经济发展更加协调,实现供需精准匹配、市场规范发展、保障扩量提效、供给结构优化、品质服务提升、发展模式转型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一)识别《规划》自身存在的风险因素。
(二)对《规划》的编制及实施过程的合理性、合法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进行评估。
(三)对可能导致社会风险的因素进行分析。
(四)对《规划》的社会风险进行评级房地产公司的发展规划,提出风险防范及化解措施或项目实施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主要方式和截止日期
(一)主要事项
1.《规划》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影响;
2.《规划》对群众、团体等自身利益的影响;
3.《规划》可能产生的安全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4.《规划》可能产生的环境因素与自身利益的影响;
5.公众对《规划》的态度;
6.公众关心的其他相关问题。
(二)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自己的意见。
(三)截止日期
本公示有效期截止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