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拍房”的那些事 | 海辉普法

发布时间:2023-04-27 18:47:5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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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司法拍卖兴起,人们获知司法拍卖的信息越来越便捷,网拍也已然成为助力财产处置强有力的执行利器。网络司法拍卖时不时会有一些物美价廉的资产,也有一帮人专门关注司法拍卖中的房产。本文就跟读者聊一聊“法拍房”的那些事,旨在帮助读者厘清房产所有权何时转移,以及是否可以享受一年内换购住房的个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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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拍房”所有权何时转移



根据《民法典》第214条的规定,房产交易中,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时间点为办理完产权登记即获得房产证的时间。
【民法典第214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法拍房”的所有权转移时间同正常房产交易一样吗?是按照不动产登记时间还是另有规定?回答这个问题前,我先带着大家梳理下,购买“法拍房”时会涉及的几个时间点。“法拍房”交易中一般涉及三个时间点,分别是拍得房屋的时间、执行裁定生效的时间以及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这三个时间,“法拍房”究竟在哪个时间点所有权发生转移呢?别着急,我们一起来看看法律规定。


《民法典》229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4号) 第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在分割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等案件中作出并依法生效的改变原有物权关系的判决书、裁决书、调解书,以及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作出的拍卖成交裁定书、变卖成交裁定书、以物抵债裁定书,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所称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我们知道“法拍房”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时间点有些特别,它不是按照不动产登记时间,而是执行裁定生效时间。一般情况下,执行裁定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购买“法拍房”的业主要注意了,你从收到执行裁定的那一刻起就已然是房产的所有权人,享有对房屋的处分权和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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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购买“法拍房”的自然人能否享受一年内换购住房的优惠


很多人在买房时只关注契税,对于其他税种关注甚少,有哪些优惠政策可能也不太关心,提到一年内换购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恐怕会有读者觉得颇为陌生。我们先来讲讲一年内换购住房的优惠到底说的是怎么一回事。
在2022年国庆节前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也就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文件。同一时间,国家税务总局也发布了《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也就是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文件。这两个文件一经发布,在去年的国庆节也是掀起了一波讨论热潮。
文件中提到,在2022年10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期间,自然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1年内,在同一城市重新购买住房的,可按规定申请退还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这就是一年内换购住房的优惠政策,要享受该优惠政策,大家要注意的是先出售后购买,并且出售与购买的时间间隔须在1年内。此时,确定出售旧有住房和购买新住房的时间点就显得尤为重要,这关乎到我们是否能享受到该优惠政策。
根据国税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文件规定,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
回到我们提到的问题,“法拍房”在享受税收优惠或者进行税务处理的时候,其实本质上与购买二手房是一致的,也就是购买“法拍房”,如果要享受一年内换购住房的税收优惠,购房时间点的确认是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来确认。当“法拍房”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文件中的条件时,是可以享受一年内换购住房的税收政策的。
本文提到了“法拍房”的两个重要时间点,一个是执行裁定生效时间,它关系到“法拍房”的所有权转移,另一个是“法拍房”的不动产登记时间,它关系到是否能够享受税收优惠。时间点虽小,但其中关系的权益却不小。关注我,海辉律师不仅帮助你厘清法律关系,其中税收优惠也不会让你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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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倪英

审核: 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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