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房产,婚后加名,万一离婚怎么分?

发布时间:2023-07-10 11:47:1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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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接到过不少关于结婚买房的相关问题的咨询。其中,有不少人咨询,关于婚前一方买房,因为结婚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是否影响房产归属的问题。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首先要讨论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的情况(这里不讨论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份额的情况,因为有约定的基本上会从约定)。
1、全款买房
如果是全款买房,该房产属于购房者个人婚前财产。
2、贷款买房
如果是一方支付首付款并将房产登记在自己名下,另一方与之共同还贷,该房产属于登记方,对于一起还贷的另一方,由登记方进行补偿

小伙伴们应该发现了无论是全款买房还是贷款买房,如果发生在婚前,不影响房产的归属,只是可能涉及补偿的问题。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购房者在婚后加上配偶的名字,对房产归属情况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实践中,购房者将房产登记在另一方名下,可以视为对另一方进行了赠与,该房产应视作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这种赠与与一般赠与不同,它紧紧依附着婚姻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续为赠与目的,一旦婚姻关系破裂,这种赠与目的就无法实现。这时候,如果加名者要求分割房产,双方很容易就房产分割事项陷入纠纷。
结合笔者做过的案件以及案件检索,笔者发现,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法院会结合以下情况行使自由裁量权:
1、双方对房产的出资情况;
2、在婚姻中有无过错;
3、对家庭的付出情况;
4、结婚时间长短;
5、争议房产的使用情况等。
此类案件中,法院倾向于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割,如一九分,二八分,三七分等等。而且,一般情况下,一旦加名,加名者基本上都能分到一定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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