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商业、办公类房屋限购政策

发布时间:2025-10-09 22:59:22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现行商业、办公类房屋限购政策

📖现行商业、办公类房屋限购政策

2025年8月9日发布的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调整内容中未发布关于商办类房屋的相关调整内容,商办类限购政策保持不变,政策回顾如下:\n \n一、在2017年3月26日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再次上市出售时,可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也可出售给个人\n \n个人购买应当符合下列条件\n1、个人名下在京无住房、商办类房产(注意:港澳台、华侨、外籍、军人、未成年人暂不能购买商业办公用房)\n2、申请购买之日起,在京近期已连续缴纳60个月(含)个税或社保(本市户口也需满足)\n3、全款购买\n \n二、在2017年3月26日之后开发企业在建(含在售)商办类项目,销售对象应当是合法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不包含个人)。需要注意的是:通州区的商办类房产,2016年5月5日开始的新建项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n \n三、对规划用途为商办类的房屋,中介机构不得以任何方式宣传房屋可以用于居住\n \n四、注意事项\n1、个人购买2017年3月26日之前已销售的商办类项目审核购房资质时以购房人个人提交,选择【资格核验(商办)】入口进入审核\n2、住宅和商办类的限购套数关系\n①购买住宅类房屋:家庭名下已经拥有的按照商办类管理的房屋,不影响买房资质审核时的套数计算\n②购买商办类房屋:个人名下已经拥有的住宅、商办类、平房,均应计入买房资质审核时的套数计算\n3、企业购买的商办类房屋再出售时无时间限制\n4、在2017年3月26日之后新建商办类项目,即使通过司法程序判决到个人名下的,再出售时仍不能出售给个人\n \n#政策 #商业办公类房屋限购 #北京买房 #楼市 #资产配置 #买房建议 #海淀二手房 #保持更新
打赏
凡注明"来源:安吉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admin】
关键词: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