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能续多久?\n \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n“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n这意味着,对于您购买的住宅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不需要您主动提出申请,就会自动延续。\n续期的年限: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续多少年。但根据普遍的解读和地方政府操作惯例,续期后的年限很可能与最初的年限相同,即再次续期70年(对于住宅)。这是一个长期且稳定的保障。\n2. 会产生什么费用?\n这是大家最关心的问题。《民法典》规定了“自动续期”,但续期费用的缴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na. 国家层面的原则性规定:\n“非公益性的费用”:相关法律精神表明,续期费用不会是土地再次出让的市场价格,而是象征性地缴纳一笔“非公益性的费用”。这意味着费用会远低于同地段的新土地出让金。\n· “减免”倾向:2016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研究住宅建设用地等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法律安排……推动形成全社会对公民财产长久受保护的良好和稳定预期。\n \nb. 重要的地方先例(温州案例): 几年前,浙江温州曾出现过一批20年土地使用权的住宅到期。当时的处理方案具有极强的参考意义:\n \n· 解决方案:当地政府采取的方案是,按房产交易评估价格的1%左右来收取土地出让金,即可续期。\n· 例如:一套评估价为100万的房子,只需要缴纳约1万元费用,就可以续期20年(对应其原土地使用权年限)\n· 费用不会高:极大概率会采用类似温州的“低费率”模式,而不是按市场地价补缴。\n· 具体标准待定:最终的费用标准(例如按房价的百分之多少收取,或者按面积收取一个固定金额),需要等待重庆市根据国家未来的统一指导出台具体细则。\n \n总结与建议\n \n1. 无需焦虑:您的房产所有权是永久的,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障可以自动续期,房产价值不会因此受损。\n2. 费用可期:续期需要缴纳费用的可能性很大,但金额预计会是非常低廉和象征性的,旨在确权而非营利。\n3. 耐心等待细则:目前您什么都不需要做,也做不了。只需安心居住。\n请注意区分房屋类型: 以上所有讨论都针对住宅用地。对于非住宅用地(如商业、办公、工业用房),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续期规定则不同:\n· 不能自动续期,需要使用权人提前一年主动申请。\n· 是否批准续期,需要根据社会公共利益是否需要收回该地块来决定。\n· 如果批准续期,可能需要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可能接近市场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