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经济适用房是面向社会公开发售的。由城市政府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住房,必须满5年才可以上市出售,且上市前,先由政府决定是否优先回购,政府决定不回购方可出售。税费方面与商品房相比多综合地价款,也有央产性质的经适房,还需办理央产上市表才可交易。\n \n二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回迁性质或康居、安居性质的房屋,按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其他类房屋。在房产证上房屋性质处会标示“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二类经话房上市交易一般不受是否满五年限理”制,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原产权单位会在原购房协议中对再出售有特殊约定,比如再出售必须征得单位同意,应遵照执行。\n \n🏠转让:\n1、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购买的一类经适房只能通过买卖/赠与的方式进行转商。\n2、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的一类经适房,除通过买卖/赠与方式转商之外,个别城区也可以用自行缴纳综合地价款的方式同名转商。\n3、二类经济适用房只要取的产权证就能卖,需缴纳3%土地出让金,交易后产区性质变为商品房,也有特殊二类经适房需要经过单位同意才能出售。\n \n如有问题咨询可以v我,echo-dandan66(注明来意,知识付费,谢谢关注)\n \n#一类经适房 #二类经适房 #房产 #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