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笔:承租的房屋突然被拍卖,我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9-22 05:03:33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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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承租的房屋突然被拍卖,我该怎么办?

随笔:承租的房屋突然被拍卖,我该怎么办?

随笔:承租的房屋被查封拍卖,承租人应当怎么办?\n最近有朋友租赁的房子被贴了拍卖公告,遂向笔者咨询该如何处理。这让我想起当年刚参加工作的时候也遭遇过类似的情况。现在就该问题,作如下解答:\n根据《民法典》第725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31条,“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如果在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的,那么新的买受人应当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承租人依然可以占有使用至租赁期限届满。因此,在遭遇这种情况时,承租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租赁合同、水电物业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积极申报权利,从而证明在房屋查封之前已与房东签订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并已占有使用。\n题外话:租客遭遇这种事时,必然是糟心的,但是这种时候仍要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时,要做好风控工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要查明租赁物是否存在权利上的瑕疵,同时,建议对此类事情约定一个较高的违约责任,以规避不必要的损失。\n \n法律依据:\n《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第三十一条 承租人请求在租赁期内阻止向受让人移交占有被执行的不动产,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租赁合同并占有使用该不动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n#法律咨询 #房租 #房屋置换 #保护自身权益 #房产知识 #买卖不破租赁 #房屋租赁 #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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