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处罚【区级】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微信ID:shqpcg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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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地产估价机构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的处罚【区级】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
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超越资质等级业务范围承接房地产估价业务;
《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房地产估价机构有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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