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常见的一房数卖故事\n小芳是一个白富美,拥有多套房产,碰上了房产税的征收,所以想把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套房产出卖,放在银行吃利息实现躺平生活,小芳于3月20日与王狗蛋订立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价格690万,并把钥匙给了王狗蛋,约定4月2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手续,在此期间未办理过不动产预登记手续。\n3月24日翠花又找到小芳,说咱两关系这么好,你不把房子卖给我,咱两就掰,于是出价800万想买小芳的房子,小芳可耻的心动了,这一下子加了110万,可以给小奶狗买好多东西了,最终隐瞒了已和王狗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事实,又与翠花签订了新的房屋买卖合同,并在3月25日就和翠花去房管局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时小芳也挺谨慎,当场请房管局办事人员查询了房屋的预登记、质押、抵押情况,确定没有任何预登记、质押和抵押的情况,且由于资料齐全,当天就办理完了过户登记手续。\n翠花拿着新出炉的房产证美吱吱~,从此以后也是有证的人了,回到出租屋就开始收拾东西搬家,3月30日找了搬家公司为自己搬家。但没想到王狗蛋也在,看到翠花打开门,立马怒了,一阵口吐芬芳,翠花也怒了,心想老娘什么人没见过,还能让你个王狗蛋给拿捏,当场将买卖合同和房产证复印件甩到王狗蛋脸上,王狗蛋也拿出了自己的购房合同,这下两人面面相觑,开始就房产权属开始争吵,翠花说房子是我的,王狗蛋也说房子是我的,二人共同找到了小芳,小芳避而不见。\nSo,问题来了这种情况下房子到底是谁的呢,如果你遇到了这个情况该怎么救济呢。\n针对以上案件,一房多卖归属应按照以下方式确定:\n1、已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归办理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n2、都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归已办理房屋预告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所有;\n3、都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也没有办理预告登记手续的,归已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所有。\n这样就已经很明确了,前面已经给各位红薯们科普了有效合同的要件,那么小芳和王狗蛋及翠花签署的合同均符合要件且都是合法有效的,且翠花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那房屋就归翠花所有,王狗蛋的损失该咋办捏?\n救济方式:王狗蛋可以去法院起诉小芳,请求法院解除与小芳之间的买卖合同并要求小芳承担违约责任、返还订立合同的所得及赔偿自己因此收到的损失。\n你学废了么 #日常生活里的快乐瞬间 #法考必过 #法考必过 #法考加油 #法律咨询 #法律常识 #法律求助 #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