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5⃣️、黄某的诉求“将钢梁上移55cm”涉及何种形式的违约责任?该请求能否得到支持,为什么?\n答案:应当支持。因为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案中,黄某关于将 该钢梁上移55cm的诉求属于请求a公司对其 违约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而且该诉求已经证明是合理且可行的。\n问题6⃣️、在审理过程中,a公司拒不交出验收单,法院能否以此认定黄某表示其在收房时已在验收单上对钢梁一事提出书面异议?为什么\n答案:可以。根据证据规定第9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控制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对待证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 内容不利于控制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该主张成立。本案中 ,a公司经法院要求提供验收单,其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且该验收单的内容不利于a公司,法院可以据此认定黄某的主张成立。\n问题7⃣️、如果a公司在一审程序中未提出反诉,但在二审程序中提出反诉二审法院该如何处理,为什么?\n答案:民诉解释326规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求或者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求或者反诉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因此本案中,二审法院应当先基于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a公司另行起诉。但是若a公司和黄某都同意由二审法院审理,则可以由二审法院一并作出裁判。\n问题8⃣️、验收单属于证据的哪一类?为什么\n答案:书证。因为书证是以记载一定物品上的思想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在本案中,验收单作为证据,是以其上所记载的黄某对钢梁一事明确提出的书面异议来证明黄某在交房时曾提出过异议的案件事实,因此该验收单属于书证。\n#法考主观题 #法考笔记 #民法 #法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