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这些商铺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3-05-11 01:03:1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曝光台

文明从点滴做起

整洁、卫生的人居环境

离不开社会各界参与共建

为推动城市问题高效解决

塑造文明城市新风尚

汕头城管开设【曝光台】栏目

针对门前三包落实不到位现象

及时进行曝光和严肃处罚

案例曝光

法律链接

倡议

案例一

违法行为:

2023年4月1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位于龙湖区龙腾街道海璟天翡某商铺门前存在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域乱堆放脚手架行为,现予以曝光。

处理及整治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1日对当事人林某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劝导,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接受批评教育,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良好的店铺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加油!

整治后:

案例二

违法行为:

2023年4月3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位于龙湖区龙腾街道御海阳光某商铺门前存在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域乱堆放建筑垃圾行为,现予以曝光。

处理及整治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1日对当事人林某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劝导,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接受批评教育,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良好的店铺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加油!

整治后:

案例三

违法行为:

2023年4月4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位于龙湖区龙腾街道嘉桦公馆某商铺前存在违反“门前三包”责任制在责任区域乱堆放建筑垃圾行为,现予以曝光。

处理及整治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4日对当事人王某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劝导,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接受批评教育,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良好的店铺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加油!

整治后:

案例四

违法行为:

2023年4月6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位于龙湖区龙腾街道国厦云湾某商铺门前存在乱吊挂衣物、晾晒被褥、乱堆放生活杂物,影响市容市貌,有碍观瞻,违反了“门前三包”相关管理规定,现予以曝光。

处理及整治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6日对当事人田某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劝导,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接受批评教育,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良好的店铺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加油!

整治后:

案例五

违法行为:

2023年4月7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位于龙湖区御海阳光南区某快递站门前存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域乱堆放货物行为,违反了“门前三包”相关管理规定,现予以曝光。

处理及整治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7日对当事人陈某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劝导,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接受批评教育,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良好的店铺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加油!

整治后:

案例六

违法行为:

2023年4月9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位于龙湖区龙腾街道御海天韵某商铺门前存在“门前三包”责任区域乱堆放施工物品,影响市容,违反了“门前三包”相关管理规定,现予以曝光。

处理及整治结果:

执法人员依据《汕头经济特区“门前三包”区域责任制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于2023年4月9日对当事人陈某作出相应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经过执法人员的教育劝导,当事人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诚恳地接受批评教育,并郑重承诺今后将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以良好的店铺形象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助力加油!

整治后:

案例曝光

法律链接

倡议

第十一条

 “门前三包”应当达到

下列要求和标准:

(一)市容秩序

1.不乱搭乱建、乱摆乱设、乱张贴、乱涂写刻画、乱吊挂、乱堆放;

2.不乱停乱放车辆,不私设地锁;

3.不擅自拆除、迁移市政环卫设施,不擅自设置路障等妨碍通行设施,不放置占道灯箱或者指示牌等。

(二)环境卫生

1.不倾倒、抛撒、堆放垃圾和废弃物,不倾倒污水,不污损外立面墙体和地面;

2.自备专门的垃圾容器或者袋装收集本责任区域的垃圾杂物并按规定时间倾倒或者投放。

(三)绿化维护

1.不践踏草地、损毁苗木,不擅自采摘花果,不在树木上钉钉、架线、拴系物品等;

2.不损坏绿地围栏、标牌等绿化设施。

本办法施行前“门前三包”要求和标准未达到本条前款规定的,责任人应当落实整改。

第十二条

责任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

履行“门前三包”区域责任:

(一)维护责任区域内市容秩序;

(二)清扫责任区;

(三)维护绿化,保护绿化设施;

(四)劝阻、制止责任区内他人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取证工作。

责任人为临街地块或者临街建(构)筑物承租人的,所有权人或者出租人应当督促承租人履行“门前三包”责任。

第十八条

责任人不履行“门前三包”区域责任的或者履行“门前三包”区域责任未达到要求的,由区(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情节严重,两次或者两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案例曝光

法律链接

倡议

文明城市,从你我做起。  

希望各单位、商户和广大居民群众自觉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好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生活垃圾。

让我们争做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和守护者。

携手共创干净整洁、美丽和谐的幸福家园。

来源:龙湖区城管局、龙湖区龙腾街道

编辑:方澄

校对:钟夏汝

审核:吴玉莲

打赏
凡注明"来源:安吉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admin】
关键词: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