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相关部门发布了《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交款规则说明及风险提示》,全文如下: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意见的相关要求及《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风险,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已升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系统,关于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交款规则说明及风险提示如下: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资金?
预售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新建商品房(包括以预售方式销售限价商品住房)出售时,购房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购房款,包括:
①定金
②一次性全额付款
③分期付款
④首付款
⑤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揭付款等各种形式的购房款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根据《办法》是指预售人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前,选择一家或者多家经委托的监管银行签订《柳州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指定项目对应的监管账户,预售许可批准后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全额、按时存入监管账户,由监管银行负责监督、管理和执行使用。
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由哪个部门监管?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部门,负责对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设立、归集、使用实施管理。市房产交易所作为本市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机构,负责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设立、归集、使用的具体操作和执行。
如何将购房款存入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账户?
购房人应当凭预售人开具的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柳州房地产交易管理网,将购房款存入项目相关监管账户,持缴款凭证向预售人换领有关收费凭据。新建商品房预售款缴款通知书上未注明监管银行、监管账户等监管信息的,有关银行不得受理。购房人申请办理购房贷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将贷款直接划转至该监管账户上。
如何查看已经交纳的购房款?
购房人将购房款存入预售商品资金监管账户后,可通过“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微信公众号查看交款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1)关注“柳州市房产交易所”微信公众号;
(2)进入办事大厅;
(3)点击进入个人中心,查看我的合同(需进行实名认证);
(4)选择需要查看的合同,点击资金监管;
购买新建商品房温馨提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关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近期出现的个别房地产项目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违规销售房屋的问题,为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风险,特温馨提示购房注意事项:
一、未办理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项目柳州房地产交易管理网,不要签订任何购买协议和缴纳任何费用
在购买预售商品房前,应认真阅读和了解销售现场项目销售信息,仔细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产,不要签订任何购买协议,不要支付定金、预付款等任何费用。
二、所有购房款项应当全部缴存至资金监管账户
首先,购房人可以通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相关预售资金监管银行、监管账户信息。其次,要核对《商品房买卖合同》内的收款账户信息是否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上的账户信息一致。第三,购房人缴纳的定金、预付款、首付款、按揭款等所有购房款应当全部直接存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付款账号、账户与预售许可证上注明的监管账户信息不一致的,购房人应拒绝缴款。
三、认真核实项目的立项、土地等手续
要充分了解所购项目的立项或备案手续以及土地证的情况,明确房屋的性质、产权是否清晰,请不要相信任何违规营销或者宣传。凡属于保障性租赁住房、回迁安置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坚决不能购买,避免市场风险。
广大市民可通过广西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坚决抵制并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具体可以联系柳州市房产交易所(电话:2802361)或者柳州市城市管理服务热线12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