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有一处房产,再婚老伴和儿女为争遗产对簿公堂。近日,井冈山法院茨坪法庭成功调解了这一起继母状告继子女遗产继承纠纷案件。
原告刘某与其丈夫陈某均系再婚,陈某某婚前育有一子二女,即本案的三名被告,刘某和陈某婚后未再生育子女。2022年10月,陈某因病去世,留有一套房产及一份自书遗嘱,确认由刘某继承该套房产,但陈某的三名子女对这份遗嘱并不完全认可,因该套房产系其母亲康某生前与父亲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三名子女认为该套房产有一半属于其母亲康某,其三人有权继承康某的那部分房产,故不同意刘某继承全部房产。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承办法官进一步了解到陈某的三名子女不同意刘某继承房屋还有一个原因是认为刘某未尽到妻子义务,好好照顾陈某。承办法官考虑到刘某和陈某三名子女特殊的家庭关系,为在依法分割遗产的同时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决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又从家庭、亲情、陪伴等方面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双方放下“芥蒂”,达成一致意见:房产归三名子女所有,三名子女补偿刘某33万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化解。
供稿:尹艳萍
编辑:谢旖
校对:沈政颖
核发:汪启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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