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产过户委托指的是什么?
房产权利人(委托人)因没时间、异地等原因,委托他人(受托人)办过户,经公证处核查后出具公证文书,给受托人合法代办凭证,确保流程合规。
二、哪些情况适合呢?
业主忙、出差,没时间跑过户相关部门;
业主异地 / 境外,无法现场办理;
业主年老、行动不便,没法到场;
多人共有的房产,要是部分共有人无法现场参与,可委托他人帮忙办理。
三、要带哪些材料?
1.房产所有权人
基础材料: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已婚需额外携带结婚证,离异需携带离婚证及离婚协议)
核心材料:房产证 / 不动产权证要保证真实有效,同时房产需处于无抵押、无查封的 “干净” 状态。
委托材料: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标 “与原件一致”)、写清范围的《委托协议书》(不写 “全权委托”)。
2. 委托代办人:本人办理需确保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信息一致;亲属代办可根据公证处要求灵活决定是否提供关系证明。
四、步骤流程
1、前期预备
必须彻查抵押、查封、权利瑕疵三大雷区——有任一问题直接触发公证熔断!
权限清单:要具体,禁写 “全权处理”,需标 “不代交税费、不代收房款”。
2、办理步骤
选公证处:房产地 / 户籍地 / 常住地任选(异地可办),提前预约防跑空;
现场办理:带材料到场(境外委托人可视频核实),填申请表签字;
拿证:核查缴费后,3-5 天取公证书(可邮寄)。
3、过户必须备齐公证书、身份证及房产文件——三样材料如同法律铁三角,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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