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与国有资产评估概念
(一)资产评估的概念
一般意义:资产评估就是估计和判断资产的价值。
专业角度:资产评估是由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依据一定的执业标准对资产的价值进行评定估算的专业化活动。
法律角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规定:第二条 本法所称资产评估(以下称评估),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二)国有资产评估的概念
依据国家规定和有关资料,根据特定的目的,遵循适用的原则、范围、程序和标准,运用科学的方法,以统一的货币单位,对国有资产进行的评定估价。科学地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可以如实地反映国有资产的价值量及其变动,推动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和有效、节约使用,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维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的经济基础。
国有资产评估中的注意事项
(一)国有资产评估报告
国有资产评估报告主要包括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文化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等。
(二)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对评估结论披露内容的要求
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并同时采用评估结论汇总表反映评估结论。
单项资产或者资产组合评估,应当以文字形式说明账面价值、评估价值及其增减幅度。
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企业价值评估,除单独说明评估价值和增减变动幅度外,还应当说明两种以上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其原因和最终确定评估结论的理由。
存在多家被评估单位的项目,应当分别说明评估价值。
评估结论为区间值的,应当在区间之内确定一个最大可能值,并说明确定依据。
引用其他机构出具的结论的应用注意事项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十分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如何引用、引用中作出了哪些调整等信息。资产评估中引用其他机构评估结论的现象,是由我国评估行业的管理体制所决定的。
在资产评估过程中,审计机构对被评估单位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时,评估公司对其附加说明段、强调事项段或修正性用语,应进行重点关注。#国有资产 #资产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