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公证几年后过户,有风险吗?

发布时间:2025-09-25 06:48:31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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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公证几年后过户,有风险吗?

先公证几年后过户,有风险吗?

有一些房屋买卖交易,双方不是即时过户,而是先搞个公证几年后再过户。\n不少人认为有公证书就比较稳妥,公证对交易是一种很强力的保障,可事实果真如此吗?\n公证书vs合同书\n公证书是依照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而合同书是由双方自行达成的协议。\n双方自行缔结的合同想要合法有效,就不能违反法定条件,诸如需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等,否则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裁定无效。\n公证书则是公证机构先行对法律规定的要素进行审查,保证合同合法有效。\n公证只是合同Plus版\n像上面所提到的,公证书只是一种普通合同的Plus版本,对合同效力进行补强,本质还是一份合同。因此即便采取公证的方式,也与普通合同一样,双方手握的仅仅是基于公证书内容的债权而已。\n债权是一种请求权,物权则是一种支配权。换句话说,对方到时候不履行了,你也只能拿着公证书作为证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过户。而即便做了公证,对方也可以把房子出售给别人,如果案外人是善意买受人并完成了过户,到时候自己也只能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没办法将房子过户回自己名下。\n即时过户最把牢\n所以无论是签订多么严谨的合同,还是去做公证,都不能减少卖家毁约的风险。只有即时过户转移物权才是最稳妥的房屋买卖方式。\n \n#律师咨询 #新手买房 #房产知识 #买房建议 #房产纠纷 #房产纠纷律师 #公证 #公证书 #房产纠纷咨询 #二手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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