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三口申请经适房,儿子10年后想分房被驳

发布时间:2025-09-23 04:51:5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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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三口申请经适房,儿子10年后想分房被驳

一家三口申请经适房,儿子10年后想分房被驳

⚖️ 真实案例:刘某乙2008年申请经济适用房时,把女儿刘某丙、儿子刘某甲都列为共同申请人。房产证写的刘某乙名字,10年后儿子起诉:“我是共同申请人,房子有我一份!”\n一审法院判决:驳回!房子归刘某乙一人所有!刘某甲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双方在二审期间均要求调解,同意刘某甲的请求,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n🔍经适房想分房?先看这3条“铁律”!\n1️⃣ 共同申请人≠共有产权人!\n刘某甲以为“名字在申请表上就是房主”,大错特错!\n✅ 法律规定:经适房产权看登记,没写你名字,就算一起申请也没用!\n2️⃣ 没出钱=没份!\n申请表显示刘某甲当时年收入0元,根本没能力买房。\n法官说:“想分房?先拿出出资证明!转账记录、借条都算,空口无凭可不行!”\n3️⃣ 偷偷分经适房?可能害国家损失!\n法院为啥驳回?因为经适房买卖要补土地出让金!如果随便判共有,以后过户可能逃税,损害国家利益!\n💡 申请经适房必知:3个保命提醒!\n产权登记写清楚:哪怕是家人,也要在房产证上写明份额(如“各占50%”)\n保留出资证据:转账时备注“购房款”,写好书面协议\n别碰“阴阳合同”:私下约定“登记一人名字,实际共有”,法院根本不认!\n你觉得经适房该按申请人数分吗?评论区聊聊~ 👇\n#经适房 #房产分割#民法典#家庭财产 #法律科普 #无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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