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购房人房屋被查封,法院这样化解!关乎你的房产权益,必看!
📝【基本案情】
某建设公司和某房地产公司有工程合同纠纷,前者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房企名下案涉楼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众多购房人(比如王某某)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对被查封房屋拥有所有权,要求停止查封。
✅王某某的关键证据:
1⃣️法院查封前,已和房企签认购协议书;
2⃣️分三次足额交清购房款,有银行转账流水 + 收款收据(含购房款、维修基金等);
3⃣️已实际居住在案涉房屋;
4⃣️名下无其他房屋。
⚖️【审执协同结果】
法院审查焦点:王某某是否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
最终裁定:中止对案涉房屋的执行!理由是王某某满足 “查封前签协议 + 交全款 + 实际居住 + 非自身原因未过户” 的排除执行条件。
最终,申请执行人服从结果,未提异议之诉,还同意解除其他 50 余户购房人房屋的查封!
💡【律师提醒】
若你遇到类似房屋被查封的情况,记得留存好 “购房协议、付款凭证、居住证明” 等关键证据,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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