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阶段,A公司深知理亏,主动找到程丽调解,程丽对于是否接受调解拿不定主意,罗律师为其客观分析了调解的优势,如拿回退款效率高,快速结束纠纷等,当然坚持仲裁罗律师也会全力协助。程丽经过深思熟虑后接受了A公司调解的请求。调解过程中,罗律师极力维护程丽的合法权益,最终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A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前,向申请人程丽退还委托服务费用30000元。
罗思宇律师:“本案A公司通过小广告、诱导性承诺、低价竞拍及利用了当事人对法拍房不懂的弱点,让当事人先对其产生信任,进而对其委托,但事后并未充分对当事人尽职尽责,导致竞拍失败。我们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经一番细查,发现A公司在整个签约及服务过程中存在很多不足,并且对方也没有完成当事人的委托,即委托合同可随时解除,于是我们当即提起仲裁主张解除合同,A公司见我方有备而来,也是赶忙提出调解,调解过程中A公司表示现在公司运营困难,因考虑到A公司在协助当事人拍房过程中也确实做了一些工作,加上当事人也希望尽快解决,遂双方也快速达成调解,至此纠纷得以解决。”

罗思宇
四川霖澳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合同部部长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房产纠纷、民商事纠纷、债权债务、侵权纠纷,刑事辩护
所获荣誉:2020年度金牛区优秀青年律师、金牛青年突击队标兵、2020年度十佳代理词、2022年度十佳案例、2022年度优秀合伙人、2022年度最具知名度律师、环境权益维护志愿律师
同行评价:罗律师性格亲和友善,工作认真仔细,擅于直击法律关系的核心问题,对细节进行深入挖掘,敢于对不公正的行为做法进行批判,信守诚信、务实,追求广义的公平、正义。在民商事纠纷中,罗律师具有扎实的专业法律功底,容易发现隐藏细节,利用优势证据和法律事实以及最高法的同类案例在法庭上说服法官,帮助当事人争取最优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