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租赁或出租服务将征收服务税!📢

发布时间:2025-06-24 09:34:59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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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租赁或出租服务将征收服务税!📢

📢7月起,租赁或出租服务将征收服务税!📢

你知道吗?从 2025年7月1日开始,马来西亚政府将开始对 各类租赁或出租服务征收 8% 的服务税(Service Tax)!📈 这项变动已经正式列入了 2025 年财政预算案,并由皇家关税局(JKDM)发布详细指南。 👇以下是你必须知道的重点👇 🔍 什么服务会被征收服务税? ✅ 需要征税的包括: - 商业用途的 办公楼、商店、仓库等空间出租 - 租用 打印机、机器、设备、工具 - 租借 动物(如马匹)或植物(如装饰植物) - 提供包括 维修、保养等配套的租赁服务 - 出租位于马来西亚的动产,即使客户在国外 💡例子: - 你把写字楼租给公司做办公室 ✔️需征税 - 你出租一台复印机,包维修 ✔️需征税 - 租一艘停靠在柔佛的游艇给新加坡公司 ✔️需征税 ❌ 以下情况不征税: - 住宅类房产出租(如SOHO/公寓/排屋等) - 融资租赁/分期付款(如租后可拥有资产的安排) - 图书、杂志等阅读材料的租借 - 出租 资产在海外 - 租赁服务发生在或之间于 特别地区(如Langkawi)和指定地区(如自由贸易区) 📌温馨提示: 住宅出租 = ❌ 不用征税 商业空间出租 = ✔️ 要征税! 📊 谁需要注册 SST(服务税)? 凡是你 12个月内的应税租赁收入超过 RM500,000,你就必须注册成为 SST 纳税人! 👉 成功注册后,你需要: - 向客户开含税发票 - 征收 8% 服务税 - 每两个月提交 SST-02 报表 - 保存记录长达 7年 🧾 政府也有提供特定豁免哦! 🔸 B2B豁免(企业对企业) 如果你是出租商,对方也是注册 SST 的公司,且目的是再出租,而非自己使用,符合条件即可豁免服务税! 🔸 小型企业豁免 若你是年营业额 < RM500,000 的小型或微型企业,也可能豁免服务税(依据Section 34(3))。 📅 过渡期安排也很重要! - 服务在 7月1日前完成且付款也在7月1日前收到 ➡️ ✅ 不征税 - 付款在 7月1日之后才收 ➡️ ⚠️ 有可能要征税! ✨租户、房东、服务商都要提高警觉啦!别等到7月才慌张💥 👉欢迎转发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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