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能不能进行翻建?

发布时间:2023-05-10 23:32:1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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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大量的农村人向城市转移,特别是年轻人都不怎么愿意留在农村,有条件的就在城里买了房,安了家,转为了城镇户口。那么不是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能不能进行翻建?

网友咨询:

不是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能不能进行翻建?

辽宁楷格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解答:

非本集体成员继承的房屋一般不能翻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继承人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可以经批准后取得被继承房屋及其宅基地;如果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则可以将房屋卖给本村其他符合申请条件的,如果不愿出卖,则该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扩建,待处于不可居住状态时,宅基地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

辽宁楷格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解析:

我国农村宅基地规定,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民法典》中对于宅基地继承明确规定,进城落户的农村子女没有继承宅基地的权利,只有房屋的继承权。在房屋完好无损且有人继承的情况下,宅基地使用权会按照“地随房走”原则进行,房屋不倒塌,继承农房就可以一直使用。房屋若是倒塌,则由村集体依法收回并重新分配利用。而如果你将继承的宅基地房屋翻盖重建,那么房屋所有权就不存在了,而宅基地所有权不能继承,因此是不可以翻盖重建。

另外城镇子女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确权登记时会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按照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25条,如果你是城镇户口,不能申请翻新宅基地。因此城镇子女通过继承拥有的宅基地,是不能翻盖重建的。

对此,要是你老家宅基地房屋破旧,而你以后打算回去住的,最好是趁父母都健在的时候,赶快翻新一下。而如果不打算回去了,继承父辈的农房后一直闲置的话,可以考虑房地有偿退出机制,只要自己主动把房屋和宅基地退出,是可以获得补偿款的,这样也不用担心农房因为无人居住倒塌后被村集体收回的问题了。

来源:法律咨询律师咨询头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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