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责任?

发布时间:2023-05-08 08:34:0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法律分析: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合同。《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开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35 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审判实践中,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未全面履行物业管理服务义务的违约责任一般作如下处理: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责任,没有约定的应按照实际损失的原则承担违约责任。业主委员会有权制止物业服务企业的违约行为,督促其限期改正,并赔偿业主和实际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点个在看你最好看


打赏
凡注明"来源:安吉房产网"的稿件为本网独家原创稿件,引用或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admin】
关键词:
0相关评论

热点楼盘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