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对所有家庭来说
都是一件大事情
涉及大额资产交易过程
一定要小心谨慎!
宝山的唐女士一家
为了省下16万税费
结果官司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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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唐女士父母拆迁后想买一套房,与女儿和外孙同住。通过房产中介,唐女士找到了上家余女士,购买了她手中一套80平米的房子。
由于当时这套房子原先交易未满三年,所以有16万的税费需要唐女士家支付。为了省去这笔税费,双方约定延缓一年过户。最后,唐女士与上家在2019年8月底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支付了300万,留下10万等过户之后再给上家。合同上写明“在2020年10月20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然而,到了约定的过户日,上家余女士却始终不去办过户手续。唐女士马上翻出当时交易的合同,发现原来在2019年签订的合同上,明确写着该套房子“设立抵押,抵押权人为中国银行。”无奈之下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税费,唐女士在2022年6月选择起诉要求卖家按合同继续履行完成过户。但是由于上家的贷款尚未还清,法院把拥有抵押权的中国银行也列为了第三人。
银行调查后发现,上家余女士在收到唐家300万房款后,并没有及时还清剩余的约160万贷款。而且从2022年3月开始,上家连每个月1万多元的贷款月供也不还了。在断供5个月后,也就是2022年8月,中国银行起诉了上家余女士。这也是这套争议房产引发的第2起诉讼。
最终,法院以房屋存在银行抵押为由,驳回了唐家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也就是说,唐女士无法完成产权的过户。与此同时,银行胜诉,并向法院申请拍卖如今由唐家居住的这套争议房屋。
2023年,法院执行裁定书直接贴到了唐女士家的门上,上面写着这套房子要被“拍卖、变卖”。而这是唐女士父母唯一的一套房,如果真被拍卖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税费,他们连家都没了。
面对崩溃的老人,法院给出了一个方案:等两位老人百年之后再回收这套房。但唐家依旧无法接受。
而此时卖家余女士态度还很嚣张
甚至扬言:
有本事你们去报案
让我坐牢好了
无奈的唐女士把上家告上法庭,要求解除房产买卖合同,退还300万购房款。而这也是围绕这套房产的第3起诉讼。考虑到唐家人的特殊遭遇,中国银行也放宽了执行拍卖的期限。
目前法院已经受理了唐女士的起诉案件正在等待进一步的审理近年来,受上海各种购房政策的影响,延缓过户的二手房交易并不少见。为了帮助消费者规避延缓过户履行违约导致财务损失的风险,市面上有一部分房产中介推出了第三方资金监管服务。业内人士介绍,买方所要支付的房款,会先进入监管账户中,等符合资金解冻条件后,再把钱款付给卖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