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生动展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做深做实能动司法的成效,为省“两会”召开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山东高院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山东法院能动司法十大典型事例评选活动。
在全省各地法院前期推荐报送的基础上,经过初步筛选,共选出20件参评事例进入网络投票环节。现诚挚邀请大家参与投票,选出您认可的能动司法典型事例。山东高院将结合网络投票和专家评审意见,确定2023年度山东法院能动司法十大典型事例。
投票时间: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15日00:00。
投票规则:评选期间,可以从候选事例中任选1-10篇,每个账户可投一次。
事例一
济南中院汇聚“法院+”合力
协同推进省会城市高质量发展
主要做法:济南中院主动扩展司法服务形式,形成社会治理合力。一是创新企业解纷形式,建立“一调四联”工作机制,完善分级分层的诉前引导、诉前调解、繁简分流工作流程。创新“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模式,探索“示范裁判+委派调解+司法确认”新方式。二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设立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打造“1+3+N”解纷模式,妥善化解行政纠纷。三是夯实绿色发展生态本底,探索与生态环境执法机关等建立环资协同保护大体系,联合举办“企业环保法律服务日”活动,建立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配合和信息共享机制。四是聚焦司法建议重要作用2024年滨州市房地产市场调研分析报告,自觉把司法建议工作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因案因类精准提出司法建议,加强跟踪问效,取得了实实在在成效。
推荐理由:济南中院“集约化司法确认”积极推动证券领域行业治理的做法,获评“全省法院诉前调解优秀事例”,物业纠纷多元化解经验被新华社《山东智库报告》推广。2023年,先后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90余份,对被建议单位回访300余次,提供法律指导等2000余次,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事例二
济南市长清区法院试点“公益清算”制度
推动“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主要做法:济南市长清区法院试点“公益清算”制度,畅通“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绿色通道”。一是形成优化营商环境合力。吸纳11家政府职能部门加入,确定吊销未注销企业的主管机关为申请主体。二是构建府院联动高效机制。明确双向协同路径,建立健全府院联席会议制度,探索构建“双向筛选”工作模式。三是夯实制度运行坚强基础。优化配置审判团队,强化与破产管理人协会协作配合,优化公益管理人选任路径。四是畅通公益清算绿色通道。规范设计申请书,配优配强清算组,搭建破产管理人数据库,根据企业意愿确立不同的清算程序。2023年共受理“公益清算”案件101件,审结100件,召开债权人会议96次,助力101家吊销未注销企业办理注销登记,协调主管机关撤回4起“公益清算申请”。
推荐理由:济南市长清区法院通过加强府院联动、优化办理程序、释放制度效能等途径,破解了低效无效经营主体的市场退出难题,推动“僵尸企业”快速出清,有效释放了生产要素,持续改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激发市场主体竞争活力、优化市场环境、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事例三
青岛市市南区法院“小法庭”
彰显金融审判“大作为”
主要做法:青岛市市南区法院立足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原金门路法庭打造为金融案件专门法庭,能动发挥金融审判职能作用,设立金融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打造“小徐走金融”普法宣传品牌,促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积极推进金融审判专业化,成立金融案件“调立审执”团队,集中审理执行金融类、知产类案件,建成金融类案线上速裁E审平台,形成诉前调解、立案、审判、执行为一体的集约化办案模式,实现调解“分口”、立案“入口”、审判“关口”、执行“出口”在人民法庭的有机衔接。2023年该法庭服判息诉率99.2%,有力服务了区域金融发展。
推荐理由:人民法庭是推进社会治理、保障社会稳定的最前沿。该法庭针对辖区金融产业聚集、金融案件类型化等特点,立足能动司法,打造为金融案件专门法庭,实现金融纠纷的调立审执“一站办成”。多方式加强与辖区银行机构的联系,形成双向联动共促金融纠纷化解的格局。
事例四
淄博中院创新“三化三赋能”联动执行
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
主要做法:淄博中院创新“三化三赋能”联动执行模式,以信息化手段解决“查人找物难”。一是赋能多跨,应用协同化。研发智慧执行平台并对接政法委综治平台,实现网格协助执行线上办理。已通过网格员协助执结案件489件。二是赋能联动,信息共享化。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等8部门联动,在山东通APP建立“法院股权查控一件事”平台,由以往柜台办理升级为“掌上”股权查控,平均查控时限压缩80%。三是赋能集约,轻投高效化。将智慧执行平台嵌入山东通APP,实现零成本投入,具备较强复制推广性。获评2023年度“全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优秀成果”,入选省“数据赋能”项目。
推荐理由:淄博中院深入践行能动司法理念,以格局提升推进执行联动,形成党委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数据共享、流程优化的联动执行体系。以事务集约推进质效提升,通过智慧平台集约办理,切实推动解决“查人找物难”,执行法官平均办案时限由70余天降为50余天,效率提升31.8%,股权查控最快20分钟办结。
事例五
枣庄法院成立诉前调解中心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主要做法:枣庄法院积极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体系,成立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入驻“一站式”矛调中心,努力构建抓前端与抓末端并举、诉讼内与诉讼外并行、治已病与治未病并重的诉源治理模式。市委召开“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暨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建设现场观摩会,在全市推广诉前调解中心建设。山亭区、市中区两家法院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诉前分流案件5424件,调解成功2736件,诉前调解成功分流率达50.4%,比全市法院平均高出17.7个百分点。
推荐理由:枣庄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成立法院诉讼案件诉前调解中心,主动将诉前调解工作融入党委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大格局。前置司法力量向引导端和疏导端发力,以法院专业优势为多元治理主体赋能增效。推动“诉前调解”指标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进一步压实基层矛盾纠纷化解责任。通过“诉源-诉前-诉讼”一体治理的新模式,有效释放出各类解纷力量的集群优势和叠加效应,助推市域治理工作现代化。
事例六
东营中院信用修复
助力企业减负 释放市场活力
主要做法:东营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积极回应企业信用修复的司法需求,以创新完善司法信用修复制度为突破口,助企业纾困解难、焕发新生。一是起点谋划“高”,构建起“宽严有度”的修复制度、“部门协作”的长效机制和“全链条式”的激励措施,为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二是修复工作“快”,理顺流程提高效率,做好风险提示、失信销号、诚信宣传,助企业抢占发展先机。三是常态预防“省”,推进“柔性惩戒、合规监管”常态化,指导企业事前预防信用危机,让企业省时省钱省心。2023年,全市各级法院已为涉诉民营企业出具信用修复证明528份,移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68家,为361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帮助涉诉企业在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等方面消除障碍。
推荐理由:东营法院从制度构建、常态预防措施等方面入手,积极推进涉诉企业信用修复,有利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经济活力。为泵业公司系列执行案件涉案企业进行信用修复案例,被最高法院评为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
事例七
利津县法院全力打造“津心河护”品牌
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主要做法:利津法院以实施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改革为契机,全力打造“津心河护”环资审判品牌,探索形成以巡回审判、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执法司法联动为抓手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路径。依托黄河生态保护巡回法庭,应用“枫桥经验”破解土地纠纷难题,推行农村土地纠纷府院联动调处机制,深入滩区实地勘查,在田间地头就地开庭,巡回审理41件次。开通执法司法“直通车”,推动建立“河湖长+生态警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四长协作工作机制,实现“1+1+1+1>4”协同效应。打造恢复性司法新模式,形成由法院主导,公安、检察、河务、生态环境等5家部门联动,其他相关部门和利益关联方N方参与的“5+N”生态损害赔偿联动机制。
推荐理由:利津县法院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探索以巡回审判、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执法司法联动为抓手的环境资源审判路径,形成“津心河护”环境资源审判品牌,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
事例八
烟台中院打造“法护航•益企行”品牌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主要做法:烟台中院以司法助企工作为切入口,倾力打造“法护航·益企行”司法助企品牌,建立健全院领导带队对接在建重大项目、司法助企联络专员等工作机制。设立园区法官工作站、“法联暖企”工作室,组织开展“四问四帮”活动,走访联系企业1200家,帮助企业解决法律问题1356个。优化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妥善化解涉企纠纷3万余件,涉案标的290亿元。健全破产处置“预重整”,助力台海核电、东方海洋等20家重点企业“破茧重生”,盘活资产66.6亿元。完事涉企执行“预处罚”等工作举措,为2340家企业修复信用。新华社、《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媒体专题报道。
推荐理由:烟台中院将能动司法理念落实到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中,主动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发挥“法护航·益企行”司法助企品牌引领作用。创新优化司法助企联络专员、涉企案件审判执行等机制,打造服务区域重大项目建设、涉企纠纷多元化解、助推特色产业发展的能动司法模式,构建法企“亲清”“常畅”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优化了法治化营商环境。
事例九
寿光市法院蔬菜特色法庭服务乡村全面振兴
主要做法:寿光市法院积极推进“蔬菜法庭”建设,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精准护航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先行区建设。一是坚持党建引领,激发人民法庭建设的“红引擎”。创建“稻法蔬香”党建品牌,将多元解纷融入乡镇网格化管理体系,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村庄,着力提升诉源治理的司法能力水平。二是服务产业强基,筑牢蔬菜产业发展的“防护堤”。加强对农业龙头企业和智慧农场、农民合作社等司法保护,帮助企业理顺法律合同500余份,诉前化解纠纷1200余件。三是立足专业审判,搭建菜农权益保障的“连心桥”。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审理涉蔬菜纠纷292件,为菜农挽回损失400余万元。稻田“蔬菜法庭”入选全国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典型案例,相关做法被新华社宣传报道。
推荐理由:寿光市法院着眼蔬菜产业发展和菜农权益,依托人民法庭成立“蔬菜法庭”,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加强法治宣传,统一裁判尺度,指导调处全市涉蔬菜矛盾纠纷。依托人民法庭贴近基层的优势,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全链条保障蔬菜产业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服务乡村全面振兴的“桥头堡”作用。
事例十
济宁高新区法院“三个三”工作法
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
主要做法:济宁高新区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形成以“三动”抓“三端”促“三止”诉源治理工作法,积极延伸职能促推诉源治理。一是聚力打造齐抓共管格局、构建通报考核体系、推进“无讼”创建,赋能上下互动、前端预防,止纠纷于未发。二是构建“吹哨报到”机制、“类案联治”机制、“法官三进”机制,实现内外联动、中端疏导,止纠纷于未诉。三是做实诉前调解、做细示范裁判、做深司法建议,强化司法能动、末端化解,止纠纷于诉前。2023年,该院协助街道、社区等就地调处纠纷980余件,诉前调解阶段化解各类纠纷4202件。该工作法被评为山东省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法治日报》等媒体进行了报道。
推荐理由: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济宁高新区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全面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工作要求,不断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方法,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新时代司法新需求、新期待,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基层社会治理,增强了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事例十一
宁阳县法院探索打造“息事宁人”能动司法品牌
主要做法:宁阳县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延伸司法审判参与社会治理功能,紧密结合宁阳颜子后裔聚集地和复圣文化发源地的区位特色,主动将“无讼”思想传承并转化为新时代息事宁人举措,实行“三链同治”诉源治理模式。一是争取县委支持,统筹各方力量,推行全域共治,推动诉源治理由“法院主推”向“县委主抓”转变。二是用好非诉解纷“调节阀”,拓展诉非联调链。三是推进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2023年,辖区万人成讼率保持全市最好,诉前调解、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执前和解案件数达1243件,基层治理单位调解化解成功率100%,民商事诉讼案件增幅低于全市平均值10个百分点。
推荐理由:宁阳县法院坚持以改革为统领,聚力打造“息事宁人”能动司法品牌,推动源头止纷、非诉解纷、诉讼定纷,丰富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实践,延伸司法审判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功能,促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预防机制,厚植党的执政根基。
事例十二
威海中院构建全方位多领域府院联动机制
主要做法:威海中院积极争取市政府支持,通过“召开会议、会签文件、旁听庭审”等形式,建立完善市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与市政府会签《关于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意见》,联动内容包括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6个方面。立足审判职能,能动融入社会治理进程,与相关行政机关相向发力,合力把更多社会治理问题解决在前端,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提升的双赢、经济社会发展的多赢和人民群众获得感增强的共赢。2023年,全市法院紧紧依托府院联动机制,与行业主管部门、基层政府等形成化解合力,将2.7万件纠纷化解在诉前。
推荐理由:威海中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建立完善市级层面府院联动机制,推动府院联动向机制化、常态化、全覆盖提升,工作开展早、行动快、成效好。联动意见内容全面、重点突出、举措扎实,选取的重点联动领域紧贴社会热点、司法难点,通过良性互动、优势互补、效能叠加,更好地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发展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事例十三
日照中院筑牢“四道防线”
有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主要做法:日照中院深化府院联动机制,推动以市“两办”名义出台《关于加强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的意见》,建立重点执法领域规范指引、重点案件逐案联合化解、败诉案件“一案一建议”机制,筑牢源头预防、非诉挺前、诉讼化解、考核保障“四道防线”,推动行政争议解决从“司法主导”向“行政主导、司法终局”转变,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市法院34.6%的一审行政案件调解和解,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五年保持100%,“一把手”出庭率位居全省前列。
推荐理由: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是司法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关键之举,也是参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日照中院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把府院联动作为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行政、护航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争取市委支持,联合行政机关构建起“行政主导、司法终局”行政争议化解模式,切实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事例十四
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以“数字之治”赋能社会治理
主要做法:临沂市兰山区法院以“数”为桥,联合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对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生活和谐、生态文明4个领域15项具体司法工作状况进行指数分析研究,把司法大数据转变为信息流、决策流,以“数字体检”辅助党委政府决策。坚持抓前端、治未病,深度挖掘司法大数据背后所反映的社会治理问题,对矛盾纠纷高发行业领域重点分析,发挥司法大数据工作监控、感知、预警作用,形成危险驾驶罪、金融、破产领域等专项分析报告,适时通过司法建议、行会商会座谈、企业走访等形式,提出对策建议。2023年兰山区房地产、物业领域案件诉前化解1896件,新收诉讼案件986件,同比下降40%,让“数字治理”赋能诉源治理。
推荐理由:临沂市兰山区法院充分利用基层法院对司法审判规律直接感知、鲜活实践的独特优势,坚持“让数据说话、用数据治理”,依托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所构建的数字司法世界,唤醒海量“沉睡”司法数据,深度挖掘审判数据在司法为民新征程中的潜能价值,针对性选题策划,为区委决策、诉源治理、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实现从治理的末端走向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前端,连续两年获评全国法院“数助决策”专题研究示范应用奖。
事例十五
乐陵市法院构建代表委员特邀监督调解机制
主要做法:乐陵市法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创建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和人大代表特邀调解机制,聘请60名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特邀监督员,50名人大代表为特邀调解员,根据法院特邀或当事人申请参与个案的实质性监督与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代表委员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讲清楚案件背后的司法理念、司法特点和内在规律,为更好地得到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起到了积极作用。2023年共邀请代表委员监督案件196件,调撤率43.8%,邀请人大代表调解案件113件,调撤率69.6%。
推荐理由:乐陵市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建立代表委员特邀监督和人大代表特邀调解长效机制,搭建代表委员监督平台,参与个案监督和个案调解,通过鲜活的案例主动接受监督,积极争取支持,践行为民宗旨,妥善化解纠纷,取得良好效果,得到党委、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普遍认可。
事例十六
聊城中院强化府院联动
提升行政纠纷化解水平
主要做法:聊城中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实行行政应诉庭前督促、定期通报、考核评价、约谈问责等七项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庭审观摩、联席会议、业务培训交流和败诉警示教育等府院良性互动机制,全程参与诉前化解行政纠纷1522件,推动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第5年保持100%,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率达33.6%,该项工作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推荐理由:聊城中院牢牢把握行政审判监督支持依法行政根本定位,以深化行政应诉改革为抓手,强化府院良性互动,建立健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机制,通过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行政争议化解实质化、司法与行政互动良性化,实现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提高、行政审判工作质效提升的双赢多赢共赢效果。
事例十七
滨州中院打造“凤栖梧”破产审判品牌
主要做法:滨州中院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进企业破产协调联动机制创新,探索形成了“凤栖梧”破产审判品牌。一是深化府院联动建设,突出在党委领导下与行政机关的协同联动,凝聚资源优化配置多方合力。二是深化破产审判方式改革,通过破产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破产管理人机制改革、专业化审判团队改革等,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三是建立三项特色工作机制,通过困境企业司法挽救分诊机制、凤栖梧重整投融资机制、预重整工作机制,实现庭外重组、预重整和重整程序有效衔接。
推荐理由:滨州中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凝聚“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共识2024年滨州市房地产市场调研分析报告,深化企业破产协调联动机制,发挥司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作用,为困境企业解决投融资难题。2023年滨州法院审结破产案件41件,重整资金投资到位20.76亿元。滨州中院被选为全省首批“府院联动机制研究示范基地”。
事例十八
菏泽法院开展“菏”法护航行动
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主要做法:菏泽法院牢固树立“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就是法院工作大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六个新菏泽”能动司法,扎实开展“菏”法护航行动。一是开展“菏”法护企行动,设立法治护航站46处,为360余家企业“法治体检”,成功调解涉企案件3.2万件。二是开展“菏”法护校行动,实施“六个一”专项行动,选配34名少审法官组成“少审宣讲团”,开展各类法治宣讲50余场。三是开展“菏”法护村(居)行动,创建“杨大姐调解工作室”、“e+智慧法庭”等基层解纷品牌,诉前调解成功1.2万件。四是开展“菏”法护民生行动,举办案例讲评会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态化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保障4000余户黄河滩区迁建居民入住新村,为菏泽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推荐理由:菏泽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精准聚焦高质量发展的法治需求,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菏法护航”系列行动,充分发挥了司法职能优势,搭建了精准服务大局的载体,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相关做法被《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专题报道。
事例十九
济南铁路法院创新环资审判机制
服务保障美丽山东建设
主要做法:济南铁路两级法院深入践行“两山”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案件集中管辖,不断深化协同治理,加强与沿黄地市跨区域司法协作,打造多元共治的环境司法保护格局。健全专门审判机构,坚持精品审判,共审结环境公益诉讼等案件137件,4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环资审判典型案例,5个调研成果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坚持恢复性司法,审理的大气污染案,实现减少碳排放与促进企业发展双赢。审理的预防性放射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及时消除生态环境隐患。审理的涉水污染、耕地破坏、野生动植物保护等案件,有效保护环境。坚持府院联动,拓展流域司法协作,开展环资审判“黄河行”系列活动,深化社会公众参与,形成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整体合力。
推荐理由:铁路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助力黄河流域污染防治,服务绿色低碳转型,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构筑起环境保护坚实的司法屏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推进美丽山东建设作出贡献。
事例二十
青岛海事法院打造船舶
扣押监管全流程智慧化模式
主要做法:青岛海事法院创新研发全国首个船舶扣押拍卖监管平台,规范船舶扣押监管行为,取得良好效果。聚焦规范建设,制定《扣押与拍卖船舶流程管理规范》,建立专业化船舶扣押团队,明确取证、送达标准。强化技术应用,整合AI智能分析技术、OCR识别技术、AIS电子围栏等前沿技术,有效降低船舶看管成本。打造两大独立涉船机构库,确保拍卖全流程数据公开留痕,实现船舶拍卖在阳光下运行。主动延伸服务链条,开通线上VR看船渠道,建设债权人线上会议平台,助力船舶价值最大化。2023年线上处理扣押申请197份,出具扣押命令72份,41艘船舶线上摇号选取机构。相关做法荣获山东省政府创新成果最佳实践案例、2023年度山东省数字法治系统建设优秀成果等多项奖项,被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媒体平台刊发推广。
推荐理由:船舶扣押与拍卖是海事司法的一项独特职能。青岛海事法院坚持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推动现代科技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实现了船舶扣押拍卖监管司法职能全流程公开化、全领域标准化、全链条信息化,有效提升了船舶评估检验与看管环节的透明度和可预期度,具有可操作性、易推广性、多创新性等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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