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留住人才,促进城市发展。
哈尔滨终于迎来购房补贴了!
具体什么情况?一起看看吧!
10月9日,哈尔滨市住建局联合8部门共同发布《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其中一条,就是关于购房补贴的。
为吸引留住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的人才在哈购房。
哈尔滨市人才以及来哈新市民,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备案的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缴纳6个月社保的,且缴纳社保单位需与签订合同单位一致、以及已自主创业的,年龄在35岁以下的。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首次备案时间,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含非住宅类公寓)的,可以享受本购房补贴。
针对人群:哈尔滨本地人才和来哈新市民。
社保期限:与哈尔滨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或自主创业,且在该单位缴纳6个月社保的,年龄在35岁以下。
期限:商品房买卖合同书首次备案时间哈尔滨房地产合同备案,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之间的。
套数:首套。
房源类型: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类公寓)的。
全日制博士毕业生:10万元
全日制硕士毕业生:5万元
全日制本科生:3万元
全日制大中专生、技工院校毕业生:2万元
不限本地社保缴存年限、学历及年龄:1万元
那么,如何领取呢?
①领取购房补贴申请表
哈尔滨住建局公众号网上下载
客户在开发商进行网签备案同时自动弹出申请表
市住建局(原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现场领取
领取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459号
②准备材料
③线下提交购房补贴申请表
提交单位:哈尔滨市住建局(原哈尔滨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
提交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友谊东路459号
④审核通过
⑤补贴发放
购房补贴资金落实后,由市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及时向申请人提供的本人银行账户支付购房补贴资金。
市住建局负责对购房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
针对购房补贴资金个人所得税由发放部门进行代扣代缴。
备注:
各类补贴资金不可兼得,正在享受我市租赁型保障住房政策的申请人,需退出租赁保障并购房后,再行申请享受本购房。
补贴:
对购房时未享受本补贴的,如退房后重新购房,将对其家庭全部成员进行严格核查哈尔滨房地产合同备案,杜绝“这房再购”获取补贴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