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结果查询
信件标题 | 关于扶贫搬迁房屋问题 |
信件内容 | 领导,您好。我家前几年搬到了靖安新区去了,我家户口上有五个人,由于我的母亲十多年没和父亲一起生活,但是没有离婚,但是乡政府分配房屋的时候说只能算四个人,所以分配了四个人的房屋。但是今天接到县法庭的电话说没离婚就算是合法的五个人,所以想请问一下领导这个是什么情况。 |
信件分类 | 求助 |
提交时间 | 2023-04-13 15:23 |
处理完毕
经核实,肖显奎是2019年进城入镇搬迁靖安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搬迁人口4人,户主李世明,长子肖显奎,长女肖显会,次女肖显星。进城入镇搬迁人数以国家扶贫开发系统为准,根据《永扶字【2017】34号》永善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领导组关于印发《永善县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第三大点第9条(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迁出未迁户、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其他人员,该类人员从贫困户中剔除)的规定,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不以户籍人数为准,因其母亲廖余琼十余年未与该户共同生活,故该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4人,搬迁人口也为4人。
茂林镇
2023-04-19 16:29
来源:永善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