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写字楼评价标准》系列解析(一):评价条件和评价体系

发布时间:2023-07-26 18:46:54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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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条件

1、商务写字楼在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满一年后可申报等级评价。 在完成建筑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可申请阶段性预评。

2、商务写字楼内主要功能区域应达到同一等级的建设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

3、商务写字楼申请评价前,应在运营期间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投入运营不足两年且运营期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否则不具备申请评价资格。

4、申请评价的商务写字楼应具备完整合规的建设、运营、服务相关文件和技术资料。

5、本标准分成区位与城市设施、场地与室外环境、工作场所、室内环境与设备设施、运营与服务5个部分进行评价, 每个部分按照重要性和内容的不同规定分值,按累加分值评定商务写字楼。

6、申请评价的商务写字楼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二、评价体系和等级划分
1、评价体系和等级划分
商务写字楼按区位与城市设施、场地与室外环境、工作场所、室内环境与设备设施、运营与服务5个分项进行评价,满分为1000分。

    

    2、商务写字楼评价各分项允许设置加分项,鼓励为提升商务写字楼品质和使用效果引入专项技术和服务的创新应用,加分项的加分合计分值不应超过各分项权重分值的10%。加分项及加分应由评审专家确认。
参评项目评定等级应按评价项目总分确定,商务写字楼等级划分为五星、四星、三星三个主要等级。各等级所需最低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五星:总分不低于850分;
四星:总分不低于700分;
三星:总分不低于600分。


参评申报咨询:

中国房协商业文化旅游地产委员会

电话:010-57811353 / 13701373257

邮箱:cccrea@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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