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
黟县公安局碧阳派出所
接辖区商铺业主电话
其店内飞进一只“野山鸡”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联系专业人士辨认
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经专业人员检查
“白鹇”身体状况良好无受伤痕迹
民警驱车到山林地带
将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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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上午
黟县公安局碧阳派出所
接辖区商铺业主电话
其店内飞进一只“野山鸡”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经联系专业人士辨认
确认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
经专业人员检查
“白鹇”身体状况良好无受伤痕迹
民警驱车到山林地带
将其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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