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3-07-26 07:31:2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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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2期

商界精英法律365

202、承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 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 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租赁房屋非因承租人原因而损毁、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租赁房屋存在危及人身安全或者健康等严重质量瑕疵的;

出租人交付的租赁房屋质量不合格或者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且不能满足租赁合同约定用途的根本违约;

出租人无所有权出租影响承租人使用的;

房屋用途改变但不影响合同效力的情况下,因行政处罚、整改导致合同事实上无法履行的;

经营所需证照无法办理;

第三人行为导致租赁物无法使用。

涉及法条:《民法典》第711条、第716条、第722条、第724条、第729条、第730条、第731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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