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0日
市建设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共同召开深化“点题整治”工作部署会
会议由市建设局副局长朱文彬主持。市纪委监委驻市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建设局领导、街道代表、社区代表、市物业管理协会、市物业行业党委委员单位等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省、市纪委监委着力提升“点题整治”质效的工作要求以及省住建厅等4部门“点题整治”工作部署。
?市建设局通报现阶段全市物业小区“点题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市发改委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按时、及时在“信用中国(福建厦门)”网站推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市发改委将归集相关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推送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失信惩戒。
市公安局提出

对有侵占公共收益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线索至公安部门依法侦办,重点涉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挪用公款等几种情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合同格式条款要进行自查自纠,下一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合同格式条款不公平内容等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归集涉及物业服务市场主体的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强化信用约束。
市建设局副局长朱文彬强调

今年是开展“点题整治”工作的第三年,跟前两年相比有三项显著的变化:
01
任务更实,有关指标要求都有所提高;
02
范围更广,整治对象由物业服务企业拓展到业委会;
03
要求更严,要求各责任单位每月按时汇报工作进展、每季度开展一次自上而下交叉核查工作等。

朱文彬副局长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问题进行部署:
01
要着力解决群众知晓率不高的问题
?要强化宣传覆盖。要求各区建设局督促小区项目主任将点题整治宣传内容发到业主群,各区、街(镇)、社区要在点题整治工作群中接龙打卡辖区宣传引导工作落实情况。
?要强化公示监督。各区、街(镇)、社区应对有关接龙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各级可通过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公示抽查情况。
?营造宣传氛围。市建设局将依托物业协会等第三方,结合物业管理技能竞赛,在全市组织开展物业管理知识竞赛,将小区公共收益“点题整治”情况融入进去,在小区以横幅、海报等形式加强宣传,并通过微信小程序、公众号等线上手段,运用有奖竞答方式,调动业主参与积极性,在整个活动期间全周期开展“点题整治”宣传工作。
02
要着力解决群众满意率不够的问题
?盯公示不规范。持续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公共收益公示示范文本在省公共收益监管系统、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小区醒目位置、业主微信群等进行公示,确保按时公示、100%公示。
?盯使用不规范。完善“厦门市物业公共收益办理使用及自管服务工作流程”,在市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网发布,并加强宣贯。
?盯信息不对称。各区要进一步创新施行统一代理记账机制,通过推动街(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辖区内小区公共收益实施统一管理、代理记账、定期公示,进一步规范管理。
03
要解决如何提升群众获得感的问题
?科技赋能,提高业主参与度。市建设局已将“厦门市物业管理综合平台”向手机移动端延伸,业主可以随时随地、动动手指就能对公共收益及专项维修资金了如指掌,提高业主监督自治意识。同时,通过“家住厦门”微信公众号,对申请自行管理公共收益的小区业主点对点发送公共收益自管申请信息,着力引导小区业主积极参与公共收益的监督。
?典型选树,模范引领。通过技能竞赛、“最美物业人”系列评选、“美好家园”创建活动等,选树一批党建强、服务好、信用优、群众满意度高的物业服务企业、项目经理,充分发挥模范带动作用,促进物业服务提质增效。
?完善机制,破解基层物业管理难题。结合点题整治活动和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工作,不断创新举措,如:
①争取单列物业行业重点发展名额,加快扩大物业行业党建覆盖面;
②探索财政支付的物业项目招投标与全市物业行业信用评价挂钩,加强沟通争取在教育类型项目先行试点;
③加大“大物业”管理模式推广力度,按照综改部署,今年试点明年各区要完成落地一个“大物业”管理片区;
④在集美区试点前期物业招投标、业主大会物业评定分离公开招投标制度;
⑤严把业主委员会委员人选关;
⑥开展业委会及业委会成员定期评价;
⑦单列老旧小区改造、物业管理、加装电梯等奖励经费,由市区建设部门对街道进行考核奖励;
⑧加强平台建设,建立直通居民的渠道,打破中梗阻。


厦门市建设局等4部门关于印发深化整治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业主公共收益收入及分配不公开等问题切实维护业主利益工作方案的通知


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公示规范的通知


厦门市物业公共收益办理使用及自管服务工作流程
End
▍稿件来源:厦门市建设局物业管理处
▍编辑:厦门市建设局办公室
▍制作:郑媛虹 / 欢迎转载 请注明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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