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法小课堂
FINANCIAL SERVICE
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新建小区也日益增多,随着时间推移小区逐渐老化,业主对住宅维修资金越来越关注,其使用、筹集以及保值增值等相关问题与全体业主的自身利益联系紧密,并且住宅维修资金制度对保障房屋的安全使用以及公共区域的使用功能等有着重要意义,了解一些相关的常识是非常必要的,让我们来看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常见问题。
Q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交存?
A
Q
存在消防安全隐患时可以强制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吗?
A
《江苏省消防法》第四十三条规定,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共用消防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住宅区和其他共用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消防救援机构应当通知限期维修、更新或者改造;逾期不维修、更新或者改造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报告本级人民政府;接到报告的人民政府可以组织维修资金代管、消防救援等有关部门和机构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维修、更新或者改造。重大火灾隐患属于紧急情况,可以按照前款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具体办法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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