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价值评估申请书(继承)!

发布时间:2023-07-01 19:46:1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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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价值评估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日出生,汉族,住址:天津和平×号楼×单元×××号,联系方式: ××××,××××。

请求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委托房产评估机构对位于天津和平×号楼×单元×室(房产证号:×房权证私字第××号)房屋价值进行评估作价。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某某法定继承纠纷一案,已由贵院受理并定于×××日第一次开庭。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存款、住房公积金等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位于天津和平×号楼×单元×室,系被继承人某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双方之间无关于房产归属的特殊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被继承人的份额,应作为遗产进行分割。

申请人与某某之间就需要评估的房产价值无法达成一致,需贵院委托评估机构予以评估。以上申请,请贵院予以批准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依法进行评估。

此致

天津和平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年×月×日

《民法典》

第一千三百二十三条,当事人请求确定、变更、确认合同等民事权益,需要确定评估价值的,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市场价格、公正合理的原则确定评估价值。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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