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亨”拍房的故事发表后。网友们在“中山房侠”的微信交流群里讨论起法拍房的话题。
然后就聊起了法拍房能不能各付各税的问题。
按小编的经验,一般情况下法拍物业不会各付各税。
只能说小编见识少了。有网友很快就找到了各付各税的案例给我看。
各付各税的法拍物业,一般有类似以下的这段话。
本次拍卖所涉及的由原权利人及买受人承担的税收和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原权利人和买受人各自负担,但原权利人负担的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缴纳税费的义务,买受人自垫付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逾期由买受人向原权利人另行主张权利。
小编涨知识了,感谢群内网友的指点。
不过,听说中山很少这种情况。
其实,对于一般的法拍物业比如商品房来说,竞买人一般是私人,考虑的是总成本。各付各税就可能拍贵一点,自己全包税费就可能拍便宜一点。算下来可能也差不了多少。
但对于企业投资者来说,如果是竞买大宗法拍物业,是否各付各税关系就很大了。
咨询了房地产行业的一些朋友。他们介绍说如果企业全包税费,原来转让方的所得税、土增税、增值税、契税都要竞得企业缴纳。但这些税费是进不了项目的开发成本来抵扣税费部分的。计算项目利润的时候差别会非常之大。
希望这种各付各税的方式能普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