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田县第三(恒大)幼儿园
2023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公告
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及省、市、县招生工作相关要求,现就蓝田县第三(恒大)幼儿园2023年秋季学期小班招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幼儿园在蓝田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的指导与监督下,按照方便就近、划片入园、免试入园、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小班招生对象为2019年9月1日——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符合幼儿园招生条件的幼儿。


2023年秋季学期计划招录小班幼儿125人。


东至蓝丰路中段以西、西至青灞路以东、南至北环路以北、北至青羊路以南。



优待类(第一轮):严格落实各类教育优待政策,我园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保障其子女顺利入园。对烈士子女、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子女、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及特殊照顾类儿童,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优先安排。(为保证政策优待类人员身份的真实性,幼儿园只登记办理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下发的政策优待类幼儿名单,不登记未经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的幼儿家长)
A类(第二轮):第二轮优先保障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居住、户籍信息也一致的适龄幼儿入园。
B类(第三轮):若招生范围内人房户一致幼儿未招收满额,则启动第三轮补招,补招对象为招生范围内购房且居住,但未落户的家庭幼儿。
C类(第四轮):若前三轮未招收满额,则启动第四轮补录,补招对象为招生范围内实际居住的租房家庭幼儿。


优待类:2023年7月1日9:00——10:00;
A类:2023年7月1日9:00——10:00;
B类:2023年7月1日11:00——12:00
C类:2023年7月1日14:00——15:00
若不按照规定的时间前来登记,过后不予登记,特此说明。


蓝田县第三(恒大)幼儿园


优待类:幼儿及其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A类:幼儿及其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B类:幼儿及其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父母页和幼儿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
C类:幼儿监护人应持“务工证明、居住证明、幼儿及其监护人的户籍身份证明”三证材料申请幼儿入学登记。
(一)务工证明。幼儿父母双方合法、真实、有效的劳动务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1.工商经营:提供由市场监管部门审核签章的《个体工商户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3)及营业执照或企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劳动务工:提供人社部门审核签章的《外来务工人员劳动合同备案信息审核表》(附件4)。
(二)居住证明。提供房管部门审核签章的《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明表》(附件1)或《蓝田县城区住房信息审核表》(附件2)。
(三)户籍证明。提供申请人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户籍簿及父母的身份证(首页、父母页、幼儿页全部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反面复印身份证),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以上所需材料不齐不予登记,资料装在档案袋内,一人一袋,袋外标注幼儿姓名、类别、联系电话。(无论录取与否,递交的材料均不予退回,幼儿园统一处理)


登记不代表被录取,幼儿园还将对家长递交的资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将于2023年7月4日通过电话通知幼儿家长,若本时段内未接到电话通知,则代表审核未通过。请保持登记时预留的联系电话畅通,若无法通过登记时留的电话联系到幼儿家长,视作家长放弃学位。对于审核通过的幼儿,幼儿园会在醒目位置进行名单公示,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公示的幼儿,请于2023年8月30日上午9:00携带以下5类材料注册报名。幼儿及监护人户口簿、幼儿预防接种证、幼儿预防接种合格证明、蓝田县儿童入园健康检查表、陕西省0-6岁儿童眼保健及视力检查服务记录表。


幼儿园收费工作按照《关于转发<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市发改价格〔2021〕10号)的要求落实。现行收费:保教费70元/生/月,伙食费12元/生/天。如有调整,按照最新的收费标准执行。


梁老师:15829295412
程老师:18192344919


1.近期天气多变,请大家做好防护,备好晴雨伞和饮用水。
2.排队时请注意街道来往车辆,杜绝发生不安全事故。请家长做好幼儿的榜样,文明排队。
3.请按时间要求前来登记,禁止非登记时段排队、聚集。
4.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