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一案外人占用房屋不归还,法院强制腾退护民生!

发布时间:2023-04-26 22:53:5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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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陇原风暴”执行行动开展以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迅速安排落实,全面开启“陇原风暴”执行行动,高效执结多起执行案件,有力震慑了一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被执行人,胜诉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近日,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不动产进行了强制腾退。

本案借款人陈某曾在2016年5月以其名下一套不动产为抵押,向张掖某公司借款270000元,因逾期未还,该公司遂向甘肃省张掖市公证处对债权进行公证,后申请法院首次执行,并达成和解协议。由于被执行人陈某仍不履行和解协议,该公司无奈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案件恢复执行后,张掖某公司要求对陈某名下房产进行拍卖,最终,该公司以二次流拍价接受了以物抵顶陈某所欠的债务,但令执行法官头疼的是,该不动产实际居住人为案外人张某。

面对这一情况,法官多次前往该不动产所在地与实际占用人和被执行人陈某进行反复沟通,并晓以利害,帮其分析主动腾退的好处及强制腾退的风险,但张某多次无视执行法官的善意说法,拒不配合。

3月28日,甘州法院依法向案外人张某送达腾退公告并予以张贴,要求案外人张某于3月31日前予以腾退并交付不动产,但张某仍不腾退。4月19日,甘州法院正式启动强制腾退程序,对涉案房屋进行清理、腾退。

为确保此次强制腾房顺利进行,在工作开展前,执行干警认真制定了执行计划和预案,并邀请甘州区人民检察院派员对现场执行进行监督,历经4个小时,涉案不动产清理腾退完毕,顺利交付案件申请人。

来源:甘州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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