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租房子给一家夫妻。
一年后,他们搬了新家,遂退租。
由于我给包了200红包,租客老婆表示有些东西我们用不太上的不收拾了送我了。
收拾房屋时发现诸多杂物,其中有廉价光猫一个,拿到手里感觉重量不对,且路由器有开合痕迹。
打开,发现一卷百元大钞,目测得有三四十张。
发现后没多想,直接打电话给租客老婆。
接通电话后心想不对,遂报给对方发现一光猫,看似很贵,叫其老公回电给我。
随即将路由器及钞票原样装好。
翌日接一中年男性电话,电话中千恩万谢,并约定时间地点。
获得一顿免费烧烤。
2、
17年在北京租房,遇到了一整套的仙剑系列,从一到四,典藏版那种,有公仔有冰箱贴,还有秘籍,等等各种周边。还有一整套古剑。
一堆东西放在破纸箱里,差点当废品扔掉。找包租婆联系前租客,结果前租客说不是他的,他去的时候就有了,他之前也联系包租婆,也不是前前租客的。
后来才知道,是包租公的私藏,包租婆毫不知情……
3、
不是我,我前同事,房子租期还没结束,租客为情所伤,退租回老家了。
收拾房子的时候,发现床底下扔着一条钻石项链,还有一整套包装、鉴定证书、发票什么的,价值五位数。
同事赶紧给租客打电话,说你贵重品落下了,要不你回来取,要不我给你寄过去。
对方意兴阑珊地说:伤心地,伤心物,不要了,送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