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没有子女,去世后房产由谁继承呢?

发布时间:2023-06-09 21:35:3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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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讲解: 【老李没有子女,去世后房产由谁继承呢?】

老李一生未婚,无子女,在家中排行老大,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弟弟先于老李去世,弟弟有一女儿李梅。2022年5月老李病故,留下一套房产。老李的侄女李梅提出要和姑姑平分老李的房产,老李的侄女有权继承吗?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继承人老李没有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处理。因老李生前无配偶无子女,父母也早就去世了,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应由兄弟姐妹继承遗产。老李的弟弟先于老李去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老李弟弟的份额应由其女儿李梅代位继承。同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老李的妹妹经常照顾老李日常生活,并操办了丧葬事宜,在分配遗产时酌情予以多分,法院最终判决:房屋由老李的妹妹继承70%的份额,侄女李梅继承30%的份额。

《民法典》新增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的规定,扩大了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可以保障私有财产在血缘家族内部的传承,减少产生无人继承的情况,同时本案充分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鼓励亲属间相互扶助、维护亲情的和谐家风。

徐阳律师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主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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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律师是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清华大学计算机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在职法学博士、美国芝加哥肯特法学院法律硕士,曾任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基地专家,现任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兼职导师,国际商标协会(INTA)法制委员会亚洲区主席,是司法部千人涉外律师,2022年获评《亚洲法律事务》(ALB)“中国十五佳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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