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正常死亡,生前居住的房屋算“凶宅”吗?

发布时间:2025-10-03 21:55:38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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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正常死亡,生前居住的房屋算“凶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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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正常死亡,生前居住的房屋算“凶宅”吗?

老人正常死亡,生前居住的房屋算“凶宅”吗?

74岁老人在生前居住房屋中去世,买方杨女士购房时未被告知该事实,认为卖方梅先生隐瞒信息构成欺诈,要求撤销合同并返还购房款。法院认为自然死亡不属于重大瑕疵,卖方无告知义务,买方主张欺诈不成立,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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