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拒绝履行维修义务,租客可通过以下步骤维权:\n一、明确法律依据\n1. 法定义务\n《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房东对房屋及附属设施负有维修义务(因租客过错导致的损坏除外)。\n《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若房东未及时维修,租客可自行维修,费用由房东承担,或从租金中抵扣。\n2. 合同约定优先\n若租赁合同明确约定维修责任由租客承担,需按合同执行;若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默认由房东负责。\n二、具体应对措施\n第一步:书面通知房东\n方式:通过微信、短信、邮件或书面函件明确说明维修需求(需留存证据)。\n内容:描述损坏情况、对生活的影响,并引用《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要求限期维修。\n“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二条,您作为房东需承担维修义务。因房屋漏水已影响正常居住,请于收到通知后3日内安排维修,逾期我将依法采取进一步措施。”\n第二步:自行维修并追偿\n适用情形:房东明确拒绝或拖延维修(如漏水、断电等紧急情况)。\n操作要点:\n1. 保留维修记录、费用发票等凭证;\n2. 书面告知房东已垫付费用,要求其补偿;\n3. 若房东拒绝支付,可从后续租金中抵扣(需书面说明抵扣理由及金额)。\n第三步:向相关部门投诉\n投诉渠道:\n住建部门(房管局):12345政务服务热线或当地住建局官网;\n消费者协会:12315投诉(若通过中介租房)。\n处理结果:相关部门可责令房东整改,协调维修责任。\n第四步:法律途径\n解除合同:若房屋损坏严重危及安全(如墙体开裂、燃气泄漏),可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n起诉索赔: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东承担维修费、赔偿因房屋问题导致的损失(如临时租房费用、财产损失等)。\n三、风险提示\n1. 禁止擅自退租或拒付租金:\n未履行通知义务直接拒付租金可能构成违约,需通过合法程序维权。\n2. 证据留存:\n保存房屋损坏照片、沟通记录、维修单据等,以备诉讼或投诉使用。\n3. 紧急情况处理:\n若遇燃气泄漏、电路起火等安全隐患,可先联系物业或119/110应急处置,事后向房东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