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 买卖交易中,经常发生在办理房屋过户前,交易的房屋突然被发现被法院查封了。这个时候如何应对呢?\n—\n尤其对于已经支付了大部分房款的买家一定要慎重考虑,防止钱房两空。如果选择的策略得当,不仅可以退款还可以获得不少的赔偿。下面给大家分享一个经典案例,因为涉案房屋在办理过户前被司法查封了,买家解除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且获得了400万元的赔偿。\n—\n案件号:(2015)闸民三(民)初字第2862号。基本案件情况:在2015年8月3日,买家与卖家就总价为750万的房屋签订了买卖合同。买家在11月26日前,总计向卖家支付了620万元房款。\n—\n合同约定在2015年12月31日前办理过户手续,但涉案房屋在2015年12月3日被法院查封了。\n—\n因为房屋无法办理过户,买家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除了要求返还620万元房款以及10万中介费外,还主张了系争房屋涨价损失600万元的赔偿。\n—\n法院认为,合同未能继续履行是被告方原因所致,故被告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支持了买家主张的10万中介费的赔偿,就房屋上涨差价600万元,法院综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支持了买家400万元房屋上涨差价损失赔偿的主张。\n—\n分析:在本案中,因为交易过程涉案房屋被司法拍卖,买家选择了解除合同的方式,拿到了房款也获得了不错的赔偿金额,总体来说很不错。但作为买家在交易中遇到司法查封这种情况,如何应付,还是要慎重考虑。如果在卖家拿不出购房款的情况下,贸然选择解除合同的策略,存在最终前房两空的风险。\n#二手房 #二手房买卖纠纷 #上海二手房买卖 #上海房产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