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二类经适房及交易税费

发布时间:2025-09-27 11:55:46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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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二类经适房及交易税费

一类&二类经适房及交易税费

一类经济适用房:\n即社会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房\n也是指由政府或相关开发机构建设,并以相对低廉的价格向社会公众出售的住房。这类房屋主要面向中低收入家庭,旨在解决其基本的居住需求,促进社会的住房公平;\n \n二类经济适用房:\n即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屋\n也是指那些在政策上被认定为经济适用房,但其管理和使用方式与传统经济适用房有所不同。这类房屋通常包括具有回迁性质的住房、康居房、安居房等,旨在为特定人群提供住房保障;\n \n一类经适交易条件及税费:\n2008年4月11日(含)之前购买(签署购房合同),满5年可交易,需缴纳10%的综合地价款;\n \n2008年4月11日之后购买(签署购房合同),满5年可交易,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需缴纳(本次网签价—原购房金额)*70% 综合地价款\n \n二类经适房的交易条件及税费:\n无出售时间限制,税费为本次网签价的3%\n \n特别注意:如家庭拥有一类经适房,再次购买住房时,如果该经适房合同签订时间为2008年4月11日之后,则购房者需要到原经适房申请户口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进行核实,是否可以再购房\n \n#买房建议 #购房攻略 #税费 #一类经适房 #二类经适房 #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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