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151讲:没有购房资格而借名买房

发布时间:2025-09-24 13:14:4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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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151讲:没有购房资格而借名买房

房产纠纷151讲:没有购房资格而借名买房

房产纠纷151讲:没有购房资格而借名买房,协议有效吗?\n广州张静律师解答:有效。只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才无效,而限购政策不属于法律强制性规定,只是临时性政策,故为规避限购政策而签订的借名买房协议是有效的。如果是为了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或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情况而借名买房,这种借名买房协议才可能无效。\n判决书节选:\n法院认为,李某(名义买家)与王某(真实买家)签订的委托购房协议合法有效。 王某主张其是为规避广州市房地产限购政策而向李某借名买房,违背了公序良俗,应属无效。 对此,本院认为,首先,限购政策属于调控政策,具有阶段性、临时性。 该政策通过限制当事人的缔约自由来稳定急剧上升的房地产价格,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王某占用了李某的购房资格,李某即失去了购房资格,并不会导致本地区限购政策的落空,并不损害公共利益。 其次,并没有证据证明王某系为了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损害他人利益而向李某借名买房,因此,李某与王某签订的委托购房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应恪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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