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享|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发布时间:2025-09-23 11:11:4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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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分享|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律师分享|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律师分享|唯一住房可以强制执行吗?

大家好,我是在济南执业的程律师\n最近接到一名客户A咨询,A从银行贷款,到期后未偿还,被银行起诉且已经胜诉,A名下只有一套房子且还有房贷未还完,那么这套房子是否会被法院强制执行?\n在执行市场流传着一句话,叫“唯一住房不能被执行”,这句话的法律规定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2004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2004)》第六条,这一条款的设立初衷是为了维护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居住权,不使其流落街头。但在实践中,被一部分被执行人用来逃避债务履行。\n唯一住房不是挡箭牌,符合一定情形仍可以强制执行!\n为了解决被执行人恶意逃避债务的滥象,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第二十条就规定了三种可以执行“唯一住房”的情形,即图2:\n被执行人的配偶或子女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须的居住房屋;\n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他将名下其他房屋转让给他人,导致现在执行的房屋变成了“唯一”,也就是存在恶意躲债的情形;\n申请执行人同意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其家属提供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租金标准从房屋拍卖款中扣除5-8年租金。\n因此,唯一住房并不能作为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理由,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唯一住房仍可以被强制执行。如果房屋还有贷款的,拍卖所得价款首先由银行优先受偿,剩余款项再执行给申请执行人。\n-\n如果还有不懂的可以S我哦\n-\n我是在济南执业的程律师,法学硕士\n执业范围:公司、知识产权、民商事争议\n办案范围:全国\n以诚立信、认真办案\n#每日一个法律小知识 #法律咨询 #交个律师朋友 #唯一住房可以执行吗 #律师咨询 #律师推荐 #济南律师 #山东律师 #靠谱律师 #交个靠谱的律师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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