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公积金贷款买房细则

发布时间:2025-09-23 11:11:4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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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公积金贷款买房细则

芜湖公积金贷款买房细则

1、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以网签备案合同价格为认定标准。二手房过户交易计税价格须与网签备案合同价格一致,如不一致,公积金贷款申请无效;\n2、首次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总房款的80%,二次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合同总房款的70%;\n3、购买的二手房使用年限在10年(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10年以上、20年(含)以下的,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20年以上的,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n4、不超过借款人(含夫妻双方)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的10倍;\n5、月还款额不超过借款人(含夫妻双方)月收入的一半;\n6、不超过申请时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的最高额度。\n#买房 #芜湖#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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