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城·馥香园业主群群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6-02 23:36:10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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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城·馥香园群规如下:

一、若原业主群人数超过500人的,将新设立业主群,并在群名标注:绿城·馥香园业主群;

二、管理员审核申请加入本群人员的身份,维护本群秩序。

三、本群只对本小区业主开放,实行审核制,经管理员核实为小区业主的,允许加入本群。核准业主身份的依据是房屋合同第21页或者购房发票!

四、群名称的格式为:楼栋号-单元号-房号-昵称;未按要求设置群名称的,经管理员提醒2次仍不改正的,管理员有权将不服从管理的群成员移出群。

五、加入本群的成员,原则上一户不超过两人;同一业主拥有多套房的,视为一户。

六、本群用于讨论小区公共事务,交流日常生活内容,监督小区质量,严禁做商业推广使用;群成员违规发布广告的,管理员有权将该成员移出群,并在限期内禁止重新加入本群。如果管理员发广告,管理员也要退群。

七、群成员应当相互尊重,相互包容,提倡文明互动,理性表达!

本群提倡发表符合社会主核心价值观的言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进邻里感情,促进小区和谐发展。

八、禁止发布任何危害国家,违反法律法规的言论;禁止涉及黄赌毒等话题;禁止讨论任何政治话禁止对外泄露群成员的个人信息。违反前款的,管理员有权将该群成员移出群。

九、讨论沟通应当就事论事,实事求是,禁止误导、捏造、带节奏、扭曲事实、不带脏字的内涵人;禁止言语攻击、嘲讽、辱骂、侮辱他人不文明的行为举止,有前款者,管理员有权将实施不文明行为的群成员移出群。(若出现意见不一,业主可解释,禁止带节奏不听解释,若违反移除业主群,待解决问题后重新申请入群!)

十、群成员因处置房屋丧失业主身份的,应当退出本群;不主动退出本群的,管理员有权将其移出本群。

十一、对本人被管理员移出群的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向楼幢管理员提出申诉。楼幢管理员通过后在楼幢群进行复核!

十二、业主反馈的意见或者建议提交给楼幢管理员楼幢管理员提交到楼幢群进行处理,待楼幢群讨论、商议后及时回复!

十三、业主群公告通知需经过楼幢管理员审核通过才可发布,管理员移除业主需在楼幢群报备!

十四、申请加入本群的,视为同意本管理办法;

十五、在绿城·馥香园交付,业委会成立后,业主群将转交到业委会!

目前绿城·馥香园业主群已成立三群,欢迎还未回家的业主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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