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国际陆港全运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开发的绿城西安全运村丹桂苑项目1#、5#、8#楼商品住房,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证号为:港务预售字第2023171号)共计268套,即将开始销售。意向登记购房家庭已在西安市商品住房购房意向登记平台登记、完成核验、公示,意向登记购房家庭共计1165户,其中刚需家庭416户,普通家庭749户。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7]23号)、《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9号)、《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1号)的相关要求, 因意向购房登记人多于可售房源,本公司决定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方式出售上述房源。本公司已向西安市公证处申请摇号排序现场监督公证,并且于2023年5月27日进行了摇号排序,产生了摇号排序结果。本公司根据排序结果已向西安市公证处申请对“绿城西安全运村丹桂苑项目1#、5#、8#楼商品住房”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现我公司将选房方案予以公布:
本次选房活动采取线下现场选房形式,选房活动采取将意向购房人分组、分时段依次进行签到、身份核验、选房,按照摇号排序结果确定的意向购房登记人于一天内进行选房;(备注:意向购房登记人依据本公司通知时间,分批次前往,在本公司通知时间内未到达选房现场签到并参与选房活动的意向购房登记人,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备注:因现场出现意外情况或客观原因导致各批次选房时间顺延,将按照每批次应保留时长分别进行顺延。)
第一组普通中号家庭:(备注:因现场出现意外情况或客观原因导致各批次选房时间顺延,将按照每批次应保留时长分别进行顺延,递补未中号普通家庭应按照公布的签到时间按时签到,因中号普通家庭弃选房源的不确定性,被通知的未中号的普通家庭可能存在无房可选的风险和后果。)(三)选房地点:绿城西安全运村生活美学馆(杏园立交与灞渭大道交汇处向北)。1、地铁路线:可乘坐地铁3号线至保税区站A出口下车,乘坐523、326路公交车至西航花园站往南1公里;2、公交路线:乘坐336、719、523路公交车至西航花园站往南1公里。第一轮:摇号产生的第1号-第134号共134个中号刚需家庭,第135-第416号共282个未中号刚需家庭作为首批递补刚需家庭。第二轮:摇号产生的第1号-第134号共134个中号普通家庭,第135号-第1031号共897个未中号普通家庭作为递补普通家庭。注:1、中号刚需家庭、中号普通家庭及未中号普通家庭应按照公布的签到时间签到,未按时签到,则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2、递补普通家庭应按照公布的签到时间按时签到,因中号家庭弃选房源的不确定性,被通知的未中号普通家庭可能存在无房可选的风险和后果。递补普通家庭未按时签到,视为放弃递补普通家庭选房资格(该放弃递补普通家庭选房资格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递补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普通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由其他按时签到的递补普通家庭依序递补选房。3、意向购房登记人请密切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西安绿城”发布的通知、公告。本次选房采取先刚需家庭选房,后普通家庭选房的方式,选房顺序与“西安绿城”官方微信公众号、绿城西安全运村生活美学馆现场公示、西安司法局网站首页公证处栏目公示的摇号排序结果顺序一致。1、作为选房对象的意向购房登记人,是指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公示平台登记并公示的“申请人”(即主申请人),主申请人不包括申请人的配偶或其他共同申请人。2、若因意向购房登记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个人原因未能准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到手续,则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签到的按弃选处理,我司均不受理意向购房登记人签到事宜。3、签到时,意向购房登记人应明确获知各自对应的选房结果顺序号,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前往绿城西安全运村生活美学馆(杏园立交与灞渭大道交汇处向北)签到处进行签到和身份验证,签到后,进入选房等候区。4、为避免选房现场人员过多造成拥挤,所有意向购房登记人仅限本人签到,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进入选房等候区;意向购房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签到时由一名监护人代为办理,监护人须出示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或监护公证书)等、意向购房登记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代为选房的,应提供主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证明或医学证明,并同时提供有效监护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者,不得进行签到和选房,按弃选对待。5、若意向购房登记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签到、选房的(包括夫妻),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到、选房,但是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意向购房登记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绿城西安全运村生活美学馆(杏园立交与灞渭大道交汇处向北)签到处进行签到和身份验证,签到后,进入选房等候区。6、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内无法完成身份核验和签到的,将由公证人员向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等候签到的意向购房登记人发放号码贴,领取号码贴的意向购房登记人视为按时签到。7、如意向购房登记人或代理人未携带前述签到所需必需的身份证明及相应文件,本公司将拒绝为该意向购房登记人办理签到事宜,并将对该意向购房登记人作“弃选”处理;如意向购房登记人的代理人在签到、选房当日不能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将拒绝为该意向购房登记人办理签到事宜,并将对该意向购房登记人作“弃选”处理;如意向购房登记人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虚假公证委托书被查实的,该意向购房登记人所选房源的结果无效,本公司将按“弃选”处理;请意向购房登记人提前办理相关公证授权委托书,以免影响签到、选房。1、选房活动开始后,主持人按照《摇号结果》现场依序叫号,意向购房登记人按照对应排序号码依次持号码贴、身份证原件、银行储蓄卡、银行贷款的相关资料进入选房区选房, 意向购房登记人仅限本人或代理人进入选房区,每一购房家庭限选1套房。非意向购房登记人禁止进入选房区;意向购房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可由一名监护人代为选房。2、主持人按照《摇号结果》现场依顺序叫号,现场被叫号码叫号3次无应答(每次叫号间隔20秒),该号码对应的意向购房登记人未进入选房区的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由该意向购房登记人自行承担。3、每名意向购房登记人选房时间为2分钟,自该意向购房登记人进入选房区、工作人员开始计时为开始时间。意向购房登记人自计时开始超过2分钟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4、意向购房登记人选中房号后,由销控管理人将销控贴交给意向购房登记人,意向购房登记人凭销控贴、号码贴及身份证原件到公证人员处进行选房确认登记,并在选房确认登记人处签署《选房确认书》,《选房确认书》一式三联, 意向购房登记人、本公司、西安市公证处各执一联。意向购房登记人选中房号领取销控贴后,即为其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如不签署或拒绝签署《选房确认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收回销控贴,该房源贴回销控板,作为未选房源,以供排序在后的意向购房登记人选择。5、意向购房登记人放弃选房的(该放弃选房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应持身份证原件、号码贴到公证人员处进行放弃选房确认登记,并在本公司处签署《放弃选房确认书》,《放弃选房确认书》一式三联,意向购房登记人、本公司、西安市公证处各执一联。意向购房登记人拒绝签署《放弃选房确认书》,由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后,提交公证机构。6、选房按照先刚需家庭、后普通家庭的顺序选房。刚需家庭对本次总房源量268套房源中的134套房源优先选房;普通家庭对总房源量268套房源中134套房源进行选房。上述房源仅指数量,不具体到房号、户型。7、中号刚需家庭选房结束后,若有剩余房源,由到场的首批未中号刚需家庭依序递补选房,如仍有剩余房源,由本公司通知其他未中号刚需家庭再次依序递补选房,直至选完全部房源。若全部未中号刚需家庭依序递补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该剩余房源纳入普通家庭房源。8、中号普通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中未中号刚需家庭在刚需家庭中已递补选房,则应在中号普通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名单中减除,不再参与选房和递补选房。9、递补普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且剩余房源可供其选择,但其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该放弃选房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10、中号普通家庭选房结束后,若有剩余房源,由按时到场的未中号普通家庭依序递补选房,直至选完全部房源。若全部未中号普通家庭依序递补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该剩余房源由本公司依照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和公开摇号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五条的规定执行。11、意向购房登记人选定房源,离开选房区后,缴纳30万元定金(一层、二层房源缴纳定金为25万元),所选房源不可更换,意向购房登记人有权放弃已选房源,本公司将按弃购处理,我公司有权将该套房源对应刚需家庭房源或普通家庭房源按照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意向购房登记人弃购的,按照《认购协议书》承担违约责任。1、本公司发布选房时间后若因其他客观情况或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如期举行,本公司有权更改活动时间、活动形式并将另行通知。2、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意外因素导致绿城西安全运村丹桂苑项目1#、5#、8#楼商品住房开盘选房活动中断,则已产生的结果继续有效,待意外因素排除后继续进行活动剩余环节。2、选房过程中,若出现现场纷争或秩序混乱、相关人员阻挠选房过程的,导致选房活动无法进行的,若本公司在两小时内未解决,中止本次选房活动,已选房源结果视为有效,选房活动择期进行,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通知。4、若刚需家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房完毕,则继续依序由刚需家庭选房,直至全部刚需家庭选房结束,则普通家庭开始选房时间递推,本公司将及时在“西安绿城”微信公众号发布选房时间调整通知。1、意向购房登记人选定房源并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商品房定购协议书》。若因意向购房登记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认购手续,并拒绝签订定购协议书及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意向购房登记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号码贴及房源销控贴至工作人员处签署《放弃选房确认书》,后期本公司将统一整理已选弃购房源清单及对应意向购房登记人信息递交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已选弃购的意向登记人应在选房之日起7日内持身份证原件以及已选弃购确认单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弃购声明,未按期办理弃购声明的,我司有权按照意向登记人留存的联系方式以邮寄或者其他方式向其邮寄送达包括但不限于《催告函》、《挞定函》等文件,邮寄文件被退回、拒收或其他情况导致没有被接收的,视为上述文件送达,我司有权将已选弃购的意向登记人所选房屋进行依序递补选房,相关损失由已选弃购的意向登记人承担。我公司将在选房活动全部结束后,通过“西安绿城”(微信公众号)、绿城西安全运村生活美学馆(杏园立交与灞渭大道交汇处向北)、西安市司法局网站首页公证处栏目对选房结果进行三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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