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如此类房地产广告故意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发布时间:2023-03-19 01:01:27      来源:网络整理   浏览次数: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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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外高炮广告_武汉搞房地 产的王学东_房地产户外广告设计

仅标注面积而不标注是套内面积还是建筑面积,宣称距离机场或者火车站仅有多少千米,有价格但未标注为实际销售价格……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房地广告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诸如此类的广告均属违规。1月3日房地产户外广告设计,记者在中心城区走访后了解到,元旦小长假期间,各楼盘商家宣传广告甚多,但有不少有违新规。

《规定》为商家宣传再戴“紧箍咒”

记者了解到,2015年12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规定》,明确提出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其中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以及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等内容。

对于有些房地产广告故意模糊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的建设情况。《规定》明确提出,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同时,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一些房产广告需修改

1月3日,记者就此到中心城区昱中花园、跃进路、徽州大道、新安南路、北海路等多条路段走访后看到,根据《规定》要求,我市一些房地产广告确有明显违规之处。

根据《规定》,“房地产广告中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然而记者在中心城区新安南路、徽州大道以及率水大桥附近多个房地产户外广告上看到,“88—139㎡全景阳光”、“76—140㎡经典户型”、“87—120㎡精致户型”的房源面积均以大字体列出,但仔细看看,其中并未标明究竟是“建筑面积”还是“套内面积”。《规定》中指出,“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然记者在中心城区新安南路一家楼盘的户外广告中看到,上面明确标注有“6500元/㎡裸价抄底”,其中对于价格既未标注“实际销售价格”房地产户外广告设计,也未标注“有效期限”。而在记者走访的多个房地产户外广告上,对于价格标示,均存在同样的情况,不少仅仅在价格后面有一个小小的“起”字。此外,《规定》中指出,“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但记者发现,走访的多个房地产户外广告上,图片明显为效果图,并未进行“注明”。

工商建议及早自行改正

月4日,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由于《规定》正式文件下发至地方尚需要一定时间,目前,我市工商部门还未接到正式文件。不过,该局广告科工作人员提醒,距离《规定》2月1日起正式施行尚不足一月,因此建议各房地产广告商能及早按照《规定》,对户外广告自行改正,工商部门届时也会进行相应督促。

(李小云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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