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最新发布的,我觉得看完后可以称为具有伟大影响意义的案例,该案判决:\n1,《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n2,《个人购房借款/担保合同解除》\n3,商品房买卖人向买房人支付首付款和贷款本息及赔偿损失\n4,剩余贷款由商品房出卖人向银行返还\n \n明确了开发商逾期交房且项目停工时,购房者可一并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由开发商返还首付款、已还贷款本息及承担剩余贷款,从根本上解决了购房者“房财两空”的困境。此举不仅通过司法裁判平衡了商品房交易中的权利义务,更以“一揽子解决”思路减少了购房者的诉累。